喜爱首饰又无钱购买 烟台一女子专逛珠宝店行窃

时间:2020-04-08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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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4月8日讯(通讯员 芝公宣) 因喜爱金银手饰,但苦于手头没钱,烟台一女子专逛珠宝店进行盗窃,3月30日该女子在家中落网。

  3月15日,三站附近某珠宝店发生盗窃案,一女子趁店主不注意盗走18K金祖母绿戒指一枚,价值6800元;3月25日,芝罘区某商超某珠宝柜台,一女子趁店员不注意盗窃18K金戒指一枚,价值3000余元。

  案发后,民警询问了当事人了解情况,“当时,她让我给她算算这个戒指最低多少钱……后来店员清点发现丢了一枚戒指。”“当时,她让我帮她找合适尺寸的戒指,她离开后发现少了一枚戒指……”

  民警又分别调取了两个案发地的监控,发现作案女子戴着口罩,虽衣着不同,但体态相仿,作案手法相同,应为同一人所为,并案侦查。同时,该女子作案手法“娴熟”,应该有前科在身。

  西大街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依托天网,调取了案发地及周边的天网视频,对嫌疑女子步步紧追,发现该女子得手后迅速逃离现场,并在北马路附近打车离开……

  这么明显的目标,怎能逃脱天眼的追踪。民警很快获取了嫌疑女子完整的活动范围,并确定该女子的最终落脚点——福山某小区。3月30日,经过长时间架网守候,民警将该女子抓获归案,被盗祖母绿戒指就戴在她手上。

  据交待,犯罪嫌疑人宋某(女,34岁,福山人)对3月15日、25日,因喜爱戒指无钱购买,便利用转移当事人注意力的手段趁机盗窃两枚戒指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这个宋某可谓屡教不改,用她自己的话说:“次数比较多我都记不住了”。经查,宋某于2012年因盗窃被刑事拘留,2015年因盗窃被行政拘留,2016年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8年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因涉嫌盗窃被芝罘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店铺、柜台人员一定要加强自身防范意识,贵重物品不要随意摆放、更不要离开视线。同时,在营业人员较少的情况下,更应提高警惕提防此类不法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