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出行 从“头”开始 东营交警举行安全头盔配发仪式

时间:2020-03-23 来源: 作者:

  22日上午,东营交警支队举行了“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戴头盔习惯养成”行动启动仪式。

  “我们积极响应公安交警部门的倡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骑电动车戴头盔开始,督促员工提高安全出行意识、养成安全出行习惯……”活动中东营市商业大厦副总经理鞠中华作出承诺。

  活动现场,交警支队的民警们为东营市商业大厦的员工发放了倡议书并且现场为近200名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班的员工配发了安全头盔。东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五中队指导员王广林现场为商场员工讲解了如何正确的佩戴头盔。活动中,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索华军介绍了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提醒电动车驾乘人员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同时,呼吁广大电动车驾驶人能以本次免费发放头盔活动为起点,在今后的出行中,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积极抵制交通陋习,自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传播者。

  近年来,涉及电动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呈高发态势,事故造成的电动车驾驶员死亡占比较大。研究表明,事故发生时如果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佩戴了头盔,可有效保护头部,减少伤亡。

  东营交警自去年开始加大了涉及电动车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大力倡导“平安出行 从‘头’开始”,推出“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戴头盔习惯养成”行动,学习借鉴海南等地工作经验,提升电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为加强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奠定基础。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先行先试,从行业、企业做起,逐步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前期,督促外卖、快递行业加强“骑手”管理,协调东营市政管理部门为环卫工人配发了头盔。

  “平安出行 从‘头’开始——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戴头盔习惯养成”行动也是东营交警落实公安部交管局“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具体措施。“一盔一带”即: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请戴好安全头盔;乘车时无论是前排还是后排,都要系好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