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22亿,辐射全国!特大假冒品牌车用机油案告破

时间:2020-03-18 来源: 作者:

3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警方向媒体公布:在公安部、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指挥下,广西来宾和广东警方密切配合,成功侦破了公安部督办的“10.17”假冒品牌车用机油案,全链条摧毁了跨省的特大犯罪链条,仅广西来宾和广东警方就移送起诉涉案人员25名,涉案金额达22亿元。

车主更换机油后发动机出现异常

2018年7月,据社会上一些车主反映车辆在新更换机油后,车辆发动机出现异常。凭着职业敏感,民警怀疑广西区内市场可能存在销售伪劣机油违法犯罪活动。

来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通过监测排查工作发现:南宁市一家名为“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自称为品牌机油代理商,长期向南宁市望州岭一带多家汽车修理厂销售涉假套牌机油,且该公司主要货源来自广东省广州市,涉及涉假套牌品牌品种多,数量大,销售范围辐射全国各地。

来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即将案件情况逐级上报。2018年10月17日,自治区公安厅将林某清等人涉嫌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指定由来宾市公安局管辖。同日,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并成立专案组。

侦破经过

经过长达6个月的艰苦侦查,一个以广州市为中心,向全国各地销售涉假套牌机油的庞大制售假网络浮出水面。

2019年5月29日,在公安部、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指挥下,在广东警方紧密协作配合下,来宾市公安局组织100多名警力,在广东广州、佛山和广西南宁、玉林、梧州等地同步开展收网,抓获唐某俊等57名涉案人员,捣毁大型灌装制假窝点、储存批发仓库18处,查扣假冒“美孚”“嘉实多”“壳牌”“长城”等国内外知名品牌车用机油成品5000余瓶、空油瓶27万余个,用于制假的原料油27吨以及大量制假设备和纸箱、商标标识等假冒机油包装材料(市场正品价值达2000余万元)。

经审查,依法刑事拘留14人。

由于案件的特殊性,专案组民警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困难重重。一是涉案人员众多,以嫌疑人林某清、唐某俊、萧某豪、邓某勇为主干线,从原油、假冒油瓶、商标的提供,到灌装销售,形成一个错综复杂、覆盖面广的制售假网络;二是涉案人员建立起了隐秘且复杂的涉案资金脉络,他们转账方式多样,结算规律不定期,资金流转速度极快,并将非法获利以存放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或提现的方式藏匿起来,给调查增加了很大难度;三是涉案人员拥有规模庞大、设备齐备的制假工厂,有一套成熟的加工流程,并且大多设在城乡结合部,人员混杂,不易被察觉。四是涉案人员的警觉性非常高,在工厂附近随时有专人望风,并与众多物流公司有合作,发货交接非常快速,无填写物流单即离开物流点,这都造成了民警取证困难。

以调查加工原油的邓某勇为例,与该嫌疑人有关的制假工厂、仓库散布在广州白云区各处,侦查员冒着危险多次深入制假窝点周边,长时间乔装蹲守,跟踪摸排涉案人员、车辆活动情况,最终摸清假冒机油及包材运送车辆活动轨迹及规律,将该团伙隐匿在地形复杂、位置隐蔽的8处制假罐装、包材存储窝点逐一挖出。

尽管危险和困难并重,但是专案组民警克服困难,在重重迷雾中寻找真相,使得该案件第一阶段侦破工作大获成功。

假机油流向全国多地涉案金额22亿

经查,2016年以来,唐某俊等制假团伙在广东佛山南海区、广州白云区、增城区城乡结合部租赁待拆迁厂房,从广州白云区的邓某勇处购入各种型号规格的原料机油,从广州增城区的萧某豪处购入各种假冒品牌的油瓶、盖、商标标识、纸箱等全套包材,组织亲戚、同乡灌装加工成假冒品牌成品机油,再利用互联网和微信朋友圈发布“高仿”“超高仿”广告,依托微信群、QQ群发展在广西南宁、玉林、梧州等地汽配城经营机油销售门店的林某伟、黄某龙、韦某怡等作为代理商,通过物流批量销售,每天产销量达300至1000瓶,最终通过不法汽车修理厂和养护店以正品的价格和名义销售给广大车主。

专案组在工作中发现,涉案假冒品牌机油主要是将走私原油和废旧机油提炼后,按照所假冒机油型号的闪点、粘稠度等指标进行简单的调制加工制成,生产环境和工艺简陋,质量难以保证,长期使用极易引起发动机、变速箱出现的损伤。经分析研判,该假冒品牌机油销售网络十分庞大,除涉及广东、广西两省外,还涉及辽宁、内蒙古、山东、上海、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四川、重庆、海南等20多个省市。

目前,来宾警方已依法将林某清、唐某俊、萧某豪、邓某勇等14名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此外,通过公安部云端部署第二、三波次全国范围内持续打击,全案涉案总金额达2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