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首例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两名嫌犯被批捕
2月3日,宁夏银川市公安局食药环分局破获宁夏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全区首起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现场查获尚未销售的假冒伪劣“飘安”牌口罩50200只、3M口罩166只等防护用品,涉案价值近15万。3月5日,犯罪嫌疑人王某、陈某某被兴庆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月2日,银川市公安局食药环分局联合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对“12315”投诉举报信息分析研判获取一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件线索,立即立案侦查。2月3日凌晨,食药环分局会同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局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在兴庆区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王某,现场查获大量假冒伪劣一次性“飘安”牌和3M口罩等防护物品,成功打掉了一个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借机大肆贩卖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的家族犯罪团伙。
此案系宁夏公安机关破获的首起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在一个月内侦结。按照指示,食药环分局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联合专案组,为确保案件快侦、快捕、快判,专案组在面对犯罪嫌疑人拒不交代犯罪事实、疫情期间不能外出、宁夏本地无口罩质量检测机构、侦查手段受限等困难条件下,大胆工作、积极创新。采取快侦收网、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与区、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紧密联动等超常规措施,并且紧扣销售伪劣产品、假冒注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材、非法经营等罪名特征和立案追诉标准开展侦查工作,积极争取自治区药监局稽查局支持,由稽查局多次协调陕西省质量监督检验院,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免费出具检测报告。
经过不懈努力,历时近一个月的连续奋战后,查明该案犯罪嫌疑人王某、陈某某经营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永康北巷永康商业街保健品批发部,自1月23日开始,通过网上联系、物流送货,从安徽、河南、浙江、北京以及银川东环市场先后购买31件约25万余只共4个品种的假冒伪劣口罩,在明知上述口罩无随货单(检验合格报告、生产厂家资质)的情况下,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市场急需个人防疫用品之机,通过微信群宣传、门店销售、快递送货等方式先后向区内各地市百余家单位和个人进行销售,牟取暴利。
据了解,银川公安坚决打击涉疫案件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阻碍执行职务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破获涉疫刑事案件21起,采取强制措施16人;查处涉疫治安案件206起,违法行为人406人。
警方提醒,市民通过网络渠道购买口罩、消毒液、护目镜等防护用品时,要选择正规购物网站,降低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可能性。此外在进行网购时也要谨防遭遇网络诈骗导致钱财损失,一旦被骗要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记者胡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