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触礁的婚姻被疫情“冰冻” “离婚冷静期”再度引发讨论

时间:2020-03-09 来源: 作者:

  2020年1月上旬,张强第二次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妻子在广州居住,张强在外地工作,两人已分居五年。想要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是妻子上一次不愿离婚的理由。

  春节快来了,法官劝张强回去冷静一下。随后,疫情的到来更让计划中的开庭时间再次拖后。令人意外的是,他却撤回了离婚诉讼,“这五年我们沟通太少,存在误会,现在都解开了。有妻子在,有孩子在,才有家在。”

  同样因疫情被困在家里,原本与丈夫感情稳定的胡晴,突然产生了离婚的念头。

  此前,两人一直在不同的城市上班,相聚时间不多。疫情使他们的复工时间推迟,就在这段共同相处的日子里,胡晴发现了丈夫的许多缺点,甚至看到了他与其他女性暧昧的聊天记录。于是,他们开始以争吵度日。“是我之前没看清这个人。”她后悔地说道。

  疫情像一个天然的“离婚冷静期”,给了许多人一个重新审视婚姻的机会。有的婚姻被挽回,有的最终仍走向破裂。

  其实,“离婚冷静期”并非新事物。2018年8月27日,针对协议离婚的“冷静期”制度被写进了《民法典(草案)》。2019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确认将该草案提交至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若审议通过,“离婚冷静期”制度将正式成为法律条文。

  疫情期间,“离婚冷静期”被广泛探讨:“30天的时间,可能会改变一生。”“该不该再多考虑一下?”“与如此严密的离婚程序相比,结婚是不是显得很草率?”

  更温和地结束

  每到年前,家事法官常劝告当事人“年后再来”。事实证明,年后的法庭上,吵闹少了,调解多了,还有人选择了撤诉,离婚的方式变得更温和了。

  与张强相似,在疫情到来前,27岁的陈雨坚定了离婚的念头。“我甚至可以‘净身出户’。”

  公公婆婆得知这个消息,慌忙驱车几百公里来到她父母家,希望求和。劝说之下,陈雨决定,“再忍一个春节。”

  25岁那年,她在微博上认识了现在的丈夫,惊讶地发现两人住在同一个小区,很快就开始谈恋爱。不久后,他们有了孩子,奉子成婚。

  结婚以后,丈夫的懒散显露出来。坐月子时陈雨发烧,在床上大哭,他无动于衷地瘫在客厅沙发上玩游戏。透过门缝看到他漠然的身影,她觉得“有把刀在捅自己”。

  “都是盲目冲动结婚的恶果。”自杀的念头不止一次在陈雨脑海里闪过。没过多久,她就回了娘家。

  在这期间,丈夫提出离婚,但才过了两天就反悔了。许是她态度强硬,他意识到了严重性,开始有所改变,甚至对她说:“你觉得我做的不好的,我都改。”

  因疫情“困”在家里,两人的感情回温。丈夫帮忙带孩子,早起做饭。吃饭时,他还会把陈雨不爱吃的白菜帮都吃掉,留下她爱吃的白菜叶。

  陈雨也逐渐学会了一些沟通的技巧。丈夫通宵玩游戏,她对他说,“多睡一会吧,今天早饭我来做”。换作以前,她会生气,然后跟他争吵。

  效果看得见。听到陈雨这么说,他反而有些心虚,更加主动地看孩子做家务了。

  丈夫一点点的改变,让陈雨动摇了:“我决定再试着处一处,再给彼此一个机会。如果他能长久地改变,我愿意过下去。”

  作为广州荔湾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房志红是一位从业多年的家事案件法官。每到年前,她也常劝当事人,“冷静一下,年后再来。”

  “特别是今年遇到疫情,对许多人触动很大。”房志红称,事实证明,虽然节后法院审理的离婚案数量上没有减少,但结束的方式都变得“温和”了——法庭上的吵闹变少了,调解结案的变多,还有人选择了撤诉。

  据民政部统计,自2003年起,我国的离婚率已连续15年上涨。2019年前三季度,全国登记离婚达310.4万对,同比多出20.5万对。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发布的报告显示,婚后2年至7年为婚姻破裂的高发期。

  抑制“闪离”冲动

  家事案件中,因生活琐事闹离婚的很多。优先调解,给一定程度的冷静期,对80后、90后夫妻很有用。

  在刷完微博,得知不久后去民政局离婚也许会遇上“冷静期”后,杨心感到了困惑而且恐惧:“我很怕我丈夫在这个期间后悔,也怕我自己后悔。”

  其实,2月26日那天,杨心和丈夫经过民政局门口时,差点就进去领离婚证了。然而走近时,他们才发现并没有开门。两人本可以“快刀斩乱麻”地离完婚,却因疫情搁浅。

  在杨心展示的聊天记录里,过去2年间,她和丈夫提过18次离婚,但每次都因对方不同意而无果。杨心今年25岁,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丈夫的沉默寡言,充满冷暴力的处事方式,对孩子的不闻不问,都让她无法忍受。

  生活中鸡毛蒜皮的小事在心里堆积着,某一个时刻,它们爆炸了。这天,杨心抱着一盆子衣服,打算放进洗衣机里,却因地滑不慎摔倒。倒在地上时,她的眼神刚好对上正在客厅刷抖音的丈夫。

  让杨心惊讶的是,他居然大笑起来,两个孩子也跟着看热闹。心里的失望和腰际的疼痛一并袭来,杨心霎时大哭。“摔了有什么好哭的?多大的人了。”丈夫来看了一眼,落下一句话就走了。那一瞬间,她绝望了,两人进入冷战期。

  他们决定离婚的第2天,丈夫和她说,他要儿子,女儿可以由她抚养。杨心同意。紧接着他说:“离婚后我会离开这里,儿子会给我妈带。留在这里别人只会笑话我。”

  “这像是一个父亲说出来的话吗?”接受记者采访时,杨心愤怒不已。与此同时,她对离婚一事又开始犹豫,“我不放心他们家带孩子。”这种反复纠结的情绪折磨着杨心。5年没有工作的她,最近重新出去找了工作。两个孩子,她也深知自己只能带走一个。

  在对离婚冷静期的争论中,许多人都面临着杨心这样的处境。她们担心好不容易协商好的离婚因冷静期而无效,进而又要再走一次煎熬的路途。

  “在我们法院接到的家事案件中,因生活琐事、感情不和而要离婚的案子较多。现在我们采取优先调解的措施,也会视情况给到一定程度的冷静期,对于80后、90后的夫妻来说很有用。”房志红称。

  曾经,有一个女生怒气冲冲地找到她:“房法官,以前每年情人节我老公都会给我送花,但今年居然忘记了!他不爱我了,我要起诉。”谈起要离婚的理由,她满腹委屈。

  类似的离婚原因,房志红已经见怪不怪。她问女子的丈夫,对方很无奈:“我只是因为参加同学聚会,不小心忘记,但她坚决认为我出轨了。”

  这件案子最后以撤诉结束。经法院调解,两人解除了误会。

  “不可否认,冷静期对闪离的极少数群体有抑制作用,但是却为大量认真思考过、无数次挣扎过要离婚的人创造了门槛。”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知名法律博主吴杰臻专注离婚案件7年,他认为,离婚本来就带有感情冲突和博弈,当事人往往会对协商结果反悔。

  “如果在协议离婚中实行冷静期,将提升离婚难度。”吴杰臻说,两个人本来协商好了去离婚,结果遇上一个月的冷静期,这等于给了机会让当事人在感情和财产的冲突中反复折腾,最终有人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进行反悔,只能走向法院解决问题,徒增司法成本。

  离得更明白些

  离婚不是离了就完了,怎么处理两人的关系?怎么面对孩子?离得明白很重要。冷静期后减少冲突,对孩子的伤害也小些。

  在《民法典(草案)》将“离婚冷静期”纳入协议离婚范畴之前,我国在诉讼离婚中已经探索设置了“冷静期”制度。2016年,全国范围内部分法院试行“冷静期”;2018年,《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提出,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

  2018年7月16日,《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对广东省内的离婚程序作出了新的规定:为促使当事人约束情绪、理性诉讼,或者帮助当事人修复情感、维护婚姻,可以设置一定期限的冷静期。

  记者了解到,该冷静期分为“情感约束冷静期”和“情感修复冷静期”两种情形实施。其中,“情感约束冷静期”不超过20天,针对开庭过程中“情绪过于激动,不能理性表达意见”的当事人实行。冷静期结束后,可继续开庭审理。

  房志红审理的离婚案件中,“80后”群体占大多数。离婚的原因多与孩子教育问题、父母过多参与到子女婚姻生活中导致矛盾激化有关。

  “有条件的当事人,我通常会让他们冷静一下,尝试与父母分开住一段时间。”房志红说,当夫妻二人有独立的相处空间时,二人间的矛盾就会与父母的矛盾分开,有助于缓解关系。

  在房志红看来,在法庭上“对战”,容易两败俱伤。实施了优先调解和冷静期之后,能够将离婚一事对当事人的伤害降到最低。

  不久前,她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当事人夫妻已经多年没说过话,互不理睬。来法院时,两人气势汹汹。在法官的劝导下,他们选择了调解,并对最终商量出的离婚方案很满意。“以后,你自己多保重。”结束时,女方的态度缓和了下来,对男方说了句告别的话。

  突然之间,他鼻子一酸,忍不住哭了起来。抹了抹眼泪,他从钱包里掏出3000块钱现金,交到她手里。“这是这个月给孩子的抚养费,你收着吧。带着孩子好好的,多保重。”工作人员问是否要写个收据作为证明,两人都摇头拒绝了。

  “能调解的我们都会调解解决,而不是一纸判决。离婚也不是离了就完了,怎么处理两人间的关系,怎么面对孩子,都很重要。”房志红说。

  如果其中一方不愿意调解,另一方作出了“主动修复情感”的承诺,而法院又认为双方确实还有和好可能的,便会给他们设置不超过60天的“情感修复冷静期”。结束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可以接续进行调解。

  房志红说:“调解协商后的离婚,双方都会比较满意,也因此会变得平和,不会像刚来法院时那么针锋相对。减少冲突,对于孩子来说,伤害也小一些。”

  一开始便谈不拢的人,会选择来法院起诉离婚。而选择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往往是已经协商好的人。房志红认为,这更能说明两人间的关系没有那么“敌对”,在30天冷静期内存在好好沟通的可能性。“最后就算还是离了,也离得更明白一些。”

  聚焦

  遇到家暴、遗弃,也要再等30天?

  业内建议继续细化条款,让冷静期更好地发挥作用

  王可在深圳担任家庭关系领域的社工多年,她经过调研也发现,现在离婚冷静期或将实施,可能会加深未婚人士们对婚姻的恐惧:“因为离婚变难了,所以人们对结婚会更加慎重,甚至会不想结婚。”

  吴杰臻的微博拥有168万粉丝。最近,他收到的婚姻咨询更多了,不仅是离婚相关,还包括了许多是否该步入婚姻的问题。

  有网友认为:“虽说是防止冲动离婚,但却让人日常恐婚。”有的网友甚至尖锐地指出:“如果遇到了家暴想离婚,因为冷静期还要再被打30天,怎么办?”

  对此,有人大代表建议,对于重婚、家暴、遗弃、恶习等情形没必要设置离婚冷静期。但是,离婚律师们很快就发现了问题——以上情形都需要由公安机关和法院来进行认定,民政部门无权也无法调查认定该事实,因此也很难“分情况实施”,只能“一刀切”。

  吴杰臻建议,如果要实施冷静期,还需要对条款进行具体细化:“比如说冷静的次数。已经冷静过一次了,第二次去申请跟同一个人离婚,还需要冷静吗?第三次呢?”

  在婚姻治疗师梁鸿儒看来,光有冷静期是不够的,相应的婚姻咨询服务要跟上。“就像法院有家事调解员,民政局这边的协议离婚,也需要配备一些专业的婚姻服务,才能让冷静期发挥作用。”

  梁鸿儒自2010年起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拥有美国婚姻家庭治疗协会(AAMFT)的专业认证。近些年来,他接到的案子一年比一年多,咨询离婚的人也变多了。

  在咨询中,人们想要寻找改善两性关系的方法。坚决要离婚的人,则更关心离婚后该如何跟孩子相处,又该如何维护二人共同的朋友圈子等。“即使感情不好了,两个人生活的很多方面还是重叠的。甚至有些人在一起工作,他们也会去顾虑分开之后这种工作关系的处理。”他提到。

  此前,梁鸿儒在广州、深圳等地的婚登处做过婚姻咨询,为来申请离婚的人提供婚姻辅导服务。他认为,对于要离婚的人,30天冷静期自生自灭,问题还会是问题,不一定有什么变化,“如果能在冷静期中接受婚姻辅导,或许问题能够得到解决”。

  梁鸿儒补充道,即使问题难以解决,婚姻辅导师们也可以为当事人疏导心理、教他们如何适应身份的变化,“简言之,就是帮助他们做好准备,更好地离婚。”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张强、胡晴、杨心、王可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