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黑龙江:用好民事检察职能 帮企业按下复产"快进键"
作者:李钰之
3月5日,惊蛰。经过一个多月的奋力抗击,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大部分地区的经济活动迎着和煦的春风渐次复苏、回暖。
前一段时间还在积极参加防疫的检察官们,现在工作发生变化了吗?在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发展方面,检察机关正在做些什么?记者电话连线采访了位于“包邮区”的浙江和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黑龙江的民事检察官们。
“浙江省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有力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发展的意见》,推出十项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的‘硬举措’。”浙江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胡薇告诉记者,比如妥善处理涉疫相关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优先办理涉疫情防控企业案件、突出查办涉疫涉企虚假诉讼等等。
相较于省院工作的宏观性和指导性,基层院的工作更加具体。浙江省乐清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曾建军讲述了他和同事们这几天在忙的事情。日前,他给自己对口服务的浙江昌德成电器有限公司打电话,询问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对方好像抓到了救命稻草一样,“你的电话太及时了,我正为这事儿发愁呢。公司急着要生产,但员工所在的村子设卡,很多人无法正常出行。”曾建军立即向相关村镇反映,在遵守防控规定并核实人员身体状况后,很快解决了员工出行问题。
昌德成公司是海尔、海信、美的等公司的供应商,且有一种配件只有该公司能生产,可以说,该公司的产能恢复程度决定着下游公司的产能恢复程度。曾建军于是马不停蹄地到乐清市虹桥镇政府,领取企业复工操作手册、复工复产调查表等资料送到该公司,手把手教他们登录温州市复工复产备案系统,填写复工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很快,该公司全面恢复生产,产品装车发往各地,解决了下游企业的燃眉之急。
对于很多中小微企业来说,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可能是资金问题,还有合同违约、劳资纠纷等。如何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胡薇告诉记者,浙江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有效运用“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加强民间借贷、劳动报酬等多发易发涉企诉讼线索排查,重点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因企业资金不足、经营困难而发生的“套路贷”、高利贷、强迫交易等案件,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协作,用足用好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加大查处打击力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不仅是浙江,在黑龙江,依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也是民事检察官们当前考虑的头等大事。“黑龙江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为疫情防控依法提供有力民事检察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该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李靖海向记者介绍,按照意见规定,该省民事检察部门正在积极协调人民调解、律师协会等组织,对于具有涉疫情不可抗力因素,继续履行原合同将对企业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买卖、承揽加工、建设工程施工等合同,积极引导各方当事人按照诚实信用、绿色环保、公序良俗等法律原则,通过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补充协议,公平合理处理各方权利义务,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对于劳动者因疫情治疗、隔离以及企业因疫情停工停产引发的劳资争议,检察机关将积极协调工商联、人民调解、律师协会等部门共同解决,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李靖海表示。
(正义网北京3月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