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岳麓“智慧内核”:专业团队+信息化

时间:2020-03-04 来源: 作者:

普执组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曾租住小区的物业公司了解房租缴纳等情况。

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呈爆炸式增长的执行案件数量,失信被执行人越来越“丰富”的“躲猫猫”、隐匿财产的手段……给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带来了一轮又一轮的压力和挑战。如何快速适应新形势,化解压力,迎接挑战?“向管理发力,向科技借力。”几经调研分析论证和实践,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通过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与集约化工作机制改革,组建起“简易案件执行组(财产查控组)”(快执组)、“普通案件执行组”(普执组)、“涉大型机械设备案件执行组”(机执组)等多个专业化执行团队,形成“执行局长全面统筹—执行团队专业分工”的扁平化管理模式,增强执行组织结构韧性,同时通过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技术在执行工作中的实际应用,构筑执行工作“智慧内核”,实现了执行模式大变革。

繁简分流:助力执行提速

“没想到这么快就接到了法官领取执行款的电话!”今年6月20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办理领款手续的申请执行人姜某难掩激动和兴奋。

原来,姜某因搭乘被执行人谭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故事而受伤,经鉴定,谭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姜某将谭某及其车辆所属单位、保险公司等起诉至法院并胜诉。其中,谭某所驾驶的机动车所属单位对谭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然而,被执行人迟迟不肯支付,姜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得益于执行案件的繁简分流机制。”岳麓区法院副院长罗中东介绍,在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下,执行法官往往会根据执行审限的长短来决定案件的先后办理顺序,而现在,则是由快执组通过财产查控前置程序对执行案件进行首次繁简分流,“申请人姜某的案子就是我们在首轮财产查控时,查到谭某所驾驶的机动车所属单位银行存款足够支付赔偿款,从而马上划扣,使案件得以快速执结。”

在岳麓区法院,执行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且财产线索明确具体的;执行标的额在5万元以上,但已采取保全措施,保全到的银行存款、上市公司股票、互联网银行账户资金足以清偿债务的;当事人有可能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被执行人有可能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等五类案件,经执行法官审核确认以后,可以被列为简易执行案件,由快执组执行。

今年1月至9月,快执组已执结案件1041件,占比18.09%。

“此外,简易案件还可二次分流。”罗中东说,简易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房产、车辆等财产需要拍卖等影响案件办理速度的,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将流转至普执组办理。

分段集约:优化配置执行权

5月30日,在普执组执行法官孟亮的桌上,摆着两张执行案件流转单。两个执行案件,源于一起离婚案件。因男方黄某未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女方汤某不准许男方探望孩子,黄某与汤某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汤某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孩子的抚养费,快执组经过网络查控发现男方银行账户里余额充足,于是迅速将抚养费划扣到法院账户上。

“是女方不让我看孩子,我才停止支付抚养费的。”谁知黄某得知情况以后,赶到法院大倒苦水,并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孩子的探望权。

“两个执行案子的症结出在孩子的探望权上。这个问题不解决,难以平息双方的怨气,对孩子也是一种伤害。”岳麓区法院执行局长张卫东经过分析,认为两案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便将两案同时流转到普执组,由组长安排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官承办。

两个月之后,黄某与汤某就探望权执行问题达成和解,黄某也向汤某支付了孩子的抚养费。

同一时间,远在辽宁、黑龙江、安徽、江西、内蒙古等地,机执组兵分三路,共带着百余件执行案件,联合执行地法院,开展了一场又一场异地执行行动。至行动结束,共扣押被执行人车辆、设备294台。

上述案件的顺利执结,都是岳麓区法院成功推行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的缩影。

分段,就是将一个案件的执行程序分为若干阶段,每个阶段由不同的工作组负责;集约,就是对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案件强执等实行工作集约化,以提高执行效率。

建立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优化配置执行权,不仅给执行工作打开了一扇破解“执行难”的窗口,同时,由于对执行权进行了分权,使执行工作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从而促进了执行公正。

信息化建设:编织执行“天网”

“我们是岳麓区法院执行人员。今天,我们对你进行司法约谈。”

“如果你拒不执行,我们将对你采取拘留措施。”

……

现如今,岳麓区法院执行人员外出执行的全过程,都会被一台执法记录仪或者一台装有“移动执行APP”系统的手机记录下来。其中,在“移动执行APP”系统里,执行人员待办事项、超期案件、期限预警一目了然,执行会商、一键求助、事件上报等功能也可以在执行途中实时完成。

“移动执行APP”系统在执行工作中的广泛使用,是岳麓区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的成果之一。

构建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健全执行案件管理系统、查控系统和执行联动系统,将信息化应用到执行工作的每个环节……在互联网+时代,信息化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

今年1月至9月,岳麓区法院共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10195个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车辆、房屋、银行账户等信息;使用执行指挥中心远程调度指挥执行20余场次,完成外地法院委托事项1192件,向外地法院委托事项778件;在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500人次。

2015年以来,岳麓区法院正式开启司法拍卖“淘宝模式”,成为湖南省第一家进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的法院,也是迄今为止,湖南省法院在淘宝网上挂卖拍品最多的法院,共挂网拍卖标的物2000余件次。从2015年到2019年,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率从22.2%提高到68.8%,成交总额高达10余亿元。

“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依托信息技术手段,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我们一直在路上。”岳麓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帅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