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畅通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通道
2018年7月11日,广州中院召开全国首例共享单车破产清算案新闻发布会。罗伟雄 摄
2019年5月23日,广州市司法处置国有“僵尸企业”第一次联席会议在广州中院召开。罗伟雄 摄
2019年6月13日,广州中院“智破”系统正式上线。罗伟雄 摄
面对破产审判中不断涌现的难题,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创新驱动,以敢为人先的拼搏精神攻坚克难,多项工作屡开全国先河。广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庭自2016年底成立以来,审结破产及强清案件1289件,清理债务127亿元,盘活中心城区土地资源50余万平方米,促使324家国有“僵尸企业”退出市场,有效维护了地区经济健康发展,为破产审判提供了“广州样本”。
协作机制聚合力
2016年12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经法院强制清算或破产清算的,可以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2018年5月19日,罗律师在“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微信群在线求助,称在某区工商局办理简易注销时,窗口工作人员纠结相关文件中“按原规定办理”字眼,要求提供破产企业的国税、地税注销证明。一时间,群里炸开了锅,大家纷纷吐槽办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时的各种遭遇。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破产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吴筱萍获悉该情况后,当即率队前往市工商局沟通,解决了破产企业简易注销的适用问题。
为破解破产案件缺乏启动资金的难题,吴筱萍多次与省、市国资委协商,清产庭共发送司法建议4份。2018年,省(市)国资委统筹落实国有“僵尸企业”破产案件启动经费2390万元,推动176件无产可破企业通过破产程序顺利退出市场。
这样一家一家沟通协调,虽然可以暂时解决一些迫切问题,但是低效、被动,治标不治本。只有与国资、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018年11月,广州中院在全省率先推动成立了在党委领导下的司法处置“僵尸企业”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广州市委政法委牵头,包括法院、国资委、工商、税务、财政等11个成员单位。“这一成果来之不易。”吴筱萍对此深有感触。
今年5月23日,广州市司法处置“僵尸企业”第一次联席会议在广州中院召开。会议就工商注销、司法清算费用保障、职工权益保护、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等方面工作达成一致意见。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作,积极作为,扎实做好国有‘僵尸企业’出清工作,全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广州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司法处置国有“僵尸企业”联席会议总召集人谢晓丹在此次联席会上强调。
2019年起,市财政局正式将150万元破产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了破产费用保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了因债务人财产不足而影响启动破产程序的问题。
快速通道提质效
2005年5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六冶金建设公司向广州中院提出破产申请。2017年9月13日,广州中院作出裁定,破产程序正式终结。这家大型央企的12年“告别之路”,也让人们感受到“僵尸企业”退出市场之艰难。
据国资部门统计,2016年以来,广州地区省属、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共有1006家。如何让这些“僵尸企业”快速有序地退出市场,直接关系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成效。对此,广州中院多措并举,进一步释放创新动能,打造出国有“僵尸企业”出清的快速通道。
为合理分配审判任务,提高国有“僵尸企业”司法出清效率,广州中院确定了“三先三后”的处理思路,即先容易后复杂、先集中后分散、先批量后个案,推动“僵尸企业”分批有序进入司法清算程序。
为减少立案审查时间,广州中院创制了“预审查”制度,采取“少听证、减环节、作标识”的方式审查,为准备进入司法清算程序的“僵尸企业”建立台账,通过预审查逐个筛查企业的破产原因、资产状况以及人员安置情况等,量身定做处置方案,尽可能将立案审查时间压缩至最短。
广州中院还探索建立了“四集中”机制,即对同类型破产案件,采取集中裁定受理、集中选定管理人、集中选定审计机构、集中公告的方式统一推进。对于债务关系简单、资产规模不大、无风险隐患的“僵尸企业”破产案件,在听证、破产告知、债权审查认定、财产清查等环节实行标准化作业、格式化处理,力推快审快结。
2017年8月,广州中院一次性集中裁定受理104件国有“僵尸企业”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其中63件于当年底前审结,案件审理周期不足4个月,较一般破产案件而言,审理周期大大缩短,审理效率显著提高。
2017年至今,广州中院共审结324家国有“僵尸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审结案件数居全省首位。其中,某商贸集团通过对下属10多家企业司法出清减少负债3亿元以上;某置业公司下属25家通过司法程序消除负债1.284亿元,解决100多人劳动关系,有效解决拖滞多年的劳动用工风险。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华对此评价:“市中院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为国企改革顺利开展提供了司法保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将广州中院对国有“僵尸企业”采取的“三先三后”工作方法和设立绿色通道的做法,作为经验直接写入《关于“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指引》中,在全省推广。
释放“执转破”潜力
在破产审判实践中,“执转破”是另一项重要工作。
2017年底,广州中院中标最高人民法院重大调研课题“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制度研究”,这是全国唯一涉及破产审判的课题。为此,广州中院成立了由院长王勇担任组长,清产庭、办公室、研究室、执行局等多部门业务骨干为小组成员的课题组。课题组通过理论学习、实地调研、问卷调查,专家论证等方式,经分析汇总,撰写了10万余字的调研报告,详细解读制约执转破衔接程序的制度、现实障碍,提出构建完善执转破衔接程序的具体路径,并制定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等一系列制度,推动研究成果向审判实践转化。
2018年12月,在最高人民法院结项评审会上,该报告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执行局领导,以及学术界破产法专家的高度肯定。
以报告为基础和指引,广州中院先后出台了《执转破案件审理参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不仅对“执转破”案件的管辖、综合协调等原则性问题作出规定,还详细列明了移送要件、移送程序、移送材料等内容,并且提供了统一的“执转破”案件文书范本,为执行法院启动“执转破”程序明确了操作指引,打通了执行程序的“最后一公里”。
广州中院又从清产庭、执行局等部门抽调专业骨干力量,成立“执转破”综合协调小组,专门负责“执转破”工作的协调推进。2018年,广州中院共收到“执转破”案件28件,裁定受理19件。2018年5月14日,广州中院依法宣告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破产,其涉及的25638件执行不能案件因此得以终结。
巧借信息化东风
破产案件能否顺利推进,管理人是其中一项关键因素。2014年11月20日,广州中院推动成立了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协会,对破产管理人进行统一管理、监督;同时设立破产清算公益基金,解决了管理人考核机制不健全、因缺乏经费导致破产案件启动难等问题。
成立一个协会解决不了所有问题。2018年3月27日,广州中院裁定受理全国首例共享单车破产案即小鸣单车案。该案涉及债权人达12万之多,散布全国各地,为确保案件信息全面及时向社会公开,广州中院指导管理人开设了公众号“小鸣单车破产工作信息”。为方便用户快捷申报债权,广州中院在全国率先开发债权申报微信小程序。为方便债权人参会,广州中院在全国首创以微信平台召开债权人会议。今年5月17日,在小鸣单车供应商凯路仕公司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广州中院又在全国率先试水利用5G技术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
创新无止境。2018年5月,广州中院联合平安银行广州分行、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建立了全国首个破产案件资金管理系统,为法院、管理人协会、管理人搭建了信息共享平台,三方可通过系统掌握破产案件资金开户、流转等情况,实现互联互通、监管配合。
今年6月13日,广州智慧破产审理系统正式上线。系统在破产案件资金管理系统基础上,根据法院、管理人、债权人在破产流程节点中的工作要求进行研发,可实现破产审理全过程可视化,帮助法官和管理人减负增效,实现破产审判质效跃升。
“近年来,我们建立了包括智慧庭审系统、智审裁判系统、智慧执行系统、5G智慧法院实验室在内的智慧法院体系。巧借东风好扬帆。因此,将破产审判与智慧法院建设融合推进,开发一个智慧破产审理工作平台的设想就应运而生。”广州中院科技信息处负责人黄健介绍道。
据了解,智破系统是继2016年8月1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开通后的全国首个地区破产审判智慧管理系统。该系统通过继承全国破产网的优势作用,依托现有的广州智慧法院平台进行了个性化的功能拓展,并实现了“4个首创”:全国首个地方管理人智能服务平台、全国首个地方破产审判动态监管平台、全国首个债权人评价监督平台、全国首个破产审判区块链协同平台。除了“4个首创”,智破系统推出的智能管理、评价监督和数据分析三大主打功能,将助力破产审判提质增效。
“今后,广州法院将以创新为第一动力,以全面提升‘办理破产’质效为目标,推动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畅通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通道,为广州地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助推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面对未来破产审判发展,王勇提出了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