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首例涉疫情诈骗案当庭宣判

时间:2020-03-02 来源: 作者:
2月26日,由独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石某某涉疫情诈骗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案是独山县首例涉疫情的公开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

  庭审中,独山县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唐文祥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指控被告人石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经非法占有为目的,向被害人周某某虚构有2万个口罩待销售,并通过转发其微信朋友圈内的口罩视频和相关照片获取被害人信任,骗取被害人16800元的事实,依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提出了具体的量刑建议。

  被告人石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独山县法院经审理后确认了起诉书指挥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并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判决被告人石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造型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石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据了解,独山县检察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从公安机关立案即派员提前介入,详细了解案件并引导侦查,向公安机关提出收集、完善证据的具体意见。独山县检察院七天内完成从受理审查逮捕到审查起诉的决定,并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疫情当前,百姓务必到药店或正规交易平台购买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切记不要轻信陌生人的信息,盲目向私人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转帐。(唐文祥)

(编辑:吴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