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疫”开赌场,独山一男子获刑六个月
时间: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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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独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黔南州首例涉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犯罪案件,被告人陈某被当庭判决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查,被告人陈某以营利为目的,趁春节众多村民返乡回家之机,购买五台全自动麻将机在家中,供同组村民以打麻将捉鸡方式进行赌博,按每人每天5元标准抽头渔利。2020年1月21日至2月2日期间,参赌人数达100余人次。
1月28日,独山县发布启动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社会管控措施通告后,被告人陈某无视公告相关规定,仍然聚集众多村民在家中打麻将,公安机关出警查获的24名参赌人员中,仅有1名人员佩戴口罩,并当场缴获赌资计人民币14678元及全自动麻将机5台。
庭审中,被告人陈某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陈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当前正值新型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全县上下积极投入抗击疫情行动中,被告人陈某罔顾疫情和禁令,无视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仍然在自己家中以开设赌场的方式聚众赌博。
此次案件处理中,独山县公安与检察院、法院依法启动快侦快诉快判机制,独山县人民法院受理后秉持优先办理、从严从快的原则,坚决依法打击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通讯员 陈顺兰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莫宇
编辑 吴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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