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要求,司法部近日印发《关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大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地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服务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推动各行政执法单位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意见》要求,要严格执法,对各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要组织推动本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惩处,该严的要严、该重的要重、该快的要快,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意见》强调,要指导相关部门认真梳理疫情防控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及为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制定的各种制度措施,为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提供准确的执法依据、程序,做到依法履职、执法有据。在采取强制隔离、封闭场所、交通检疫等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时,依法审慎作出决策,避免过度执法,尽量最小程度地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
《意见》要求,要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的处罚种类、幅度进行裁量,防止同事不同罚、处罚畸重畸轻、显失公平公正、过度执法等情形。要监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注重语言规范、行为规范,杜绝粗暴执法、生硬执法,避免激化矛盾,引发对立冲突,确保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意见》提出,要创新执法方式,推动行政执法机关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需要,创新工作方法,及时调整面向单位和个人的政务服务方式,做到网上办、不见面、保安全、能办事,确保工作高效与合法相统一。
《意见》强调,要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对本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相关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执法中产生的法律争议和问题。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简单粗暴以及过度执法等问题,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转送有关执法机关进行处理。对疫情防控执法过程中产生的执法不力、执法不公甚至是执法腐败等问题,该追责的要严格依纪依法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