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与法治中国建设同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陈国庆
伴随着新中国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人民检察事业始终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同步,与法治中国建设同行,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
70年来,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维护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作出了重要贡献。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征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不断丰富发展、优势凸显,以独特的中国风范屹立于世界司法制度之林。70年来,人民检察队伍从小到大、从大到强,涌现出一大批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公正执法、勇于创新的先进典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
回顾人民检察70年来的艰辛探索和光辉历史,我们在新时代新的实践中必须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必须始终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检察队伍,筑牢检察事业发展的思想根基。二是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胜利前进。三是必须始终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担起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政治责任,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四是必须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民检察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力推进实践基础上的检察理论创新、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永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生机与活力。五是必须始终坚持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高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