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宝贵经验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徐显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依靠中国共产党自上而下的领导力与人民群众自下而上改革的推动力相结合,而走出的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符合法治规律、具有中国特色又保持了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独特道路。这条道路的经验弥足珍贵。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指导、理论支撑和学理说明。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精髓和核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想指南。
以人民为主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属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我们的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
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只有法治才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功能。
以良法善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目标。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善治是良法之结果。以良法促进发展,以善治保障安全,既建设法治中国,也建设平安中国。
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在改革中形成,在改革中成长,在改革中完善,在改革中发展。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中国法治的主要特色。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个环节,引领法治进步、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文化,实现德法共治、德法融合。
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关键。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统一,使纪法衔接、纪法贯通,是我们对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认识的重要升华。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总抓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也是总抓手,抓住了它,就能纲举目张。
以继承历史传统、延续红色基因、借鉴外来文明和自我制度创新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容构成。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借鉴人类共同文明成果,而以自我创造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