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弘德立法效果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越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弘德立法的明确要求,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坚持价值引领,突出弘德立法时代主线。一是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着手开展国旗法实施办法调研起草,通过立法让国家观念和爱国热情落地生根。二是传承历史文化脉络。为保护好建设好长江上游面积最大的江心岛——广阳岛,专门出台法规性决定。三是厚植立法为民理念。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出行难、公交堵等问题,制定《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四是宣扬基本道德规范。及时修订《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对生活、建筑等领域的节能规范进行全面完善。

  坚持全程把关,强化弘德立法机制保障。一是方案先行,把好总体关。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要求从五年立法规划中优选出55个重点项目,提出弘德立法的切入点,确保相关要求一体遵循。二是目标导向,把好立项关。注重精准选题,在各年度立法计划中优先安排反映弘德立法的重点项目。三是科学评估,把好论证关。四是实质融入,把好审议关。政府向人大提交的立法议案中,都应有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融入立法的专门说明;市人大法制委统一审议时,均安排专门环节进行专题研究和审议,确保立法的价值导向更鲜明。

  坚持宣传推广,增强弘德立法实际效果。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弘德立法与立法宣传相结合,着眼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感召力,深入挖掘立法实践的典型示范价值。

  重庆人大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地方立法及弘德立法各项工作,以高质量地方立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