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名录动态调整机制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于文轩(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

  建立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动态调整机制是保护野生动物的一条可行出路,也是在目前野生动物管理框架下效率较高的解决方案。在这一方案中,科学合理的调整机制尤为关键。在调整时,应主要根据生物多样性保护需求,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等因素,可以基于现有制度资源,如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的定期评估机制,缩短评估周期,丰富评估内容,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名录的重要考虑因素。建议将目前国家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分别制定的野生动物保护名录进行整合,在此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并对名录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