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少华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在凯里市法院公开宣判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11月11日,凯里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马少华等十七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该组织从2014年以来,以投资中科泰能镍碳电池、国宏汽车等项目能获得高额回报为名,采用“双区发展、多层次奖金分配”的运作模式募集资金,利用在互联网上设立的会员管理系统对会员进行管理,并对会员发展下线后获得的奖金进行结算,加入人员按先后顺序和金额大小形成层级关系,涉及资金巨大。
  凯里市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马少华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马少华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对林黛霞等1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九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被告人高强判处免于刑事处罚,对涉案财物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