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宣判6个毒品犯罪案件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5日上午,按照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阳市禁毒委的统一部署,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大法庭依法集中宣判涉毒犯罪案件6案19人, 其中依法判处死刑2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人,无期徒刑5人,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0人。近两百名群众到庭参加了旁听。
  
  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6558.1克,其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陶某贩卖毒品海洛因4067.1克,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某贩卖毒品海洛因1893.03克,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何某从云南购买毒品海洛因675.6克、甲基苯丙胺973.94克后邮寄回贵阳进行贩卖,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下一步,贵阳全市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始终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并适时采用集中宣判等形式,提高全民识毒、防毒和拒毒的意识,形成全民禁毒的大宣传格局。
  
  在近200名旁听群众里,邵山是一名社区工作者,她在旁听完宣判大会后,向记者表示,禁毒工作应该是一项全民参与的事情,作为普通市民,应该宣传毒品危害,让自己和家人、朋友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