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走进家门口 巡回审判解民忧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近年来,瓮安法院始终坚持便民诉讼联络制度,各派出法庭按照辖区人员分布情况,不定期走进村寨开展巡回审判,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判后答疑等服务,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推动了审判服务前移,推进了依法治县工作,打通了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
  

  九旬老人无人养 法理结合塑亲情
  近日,第一人民法庭法官卢昌劲审理了一起九旬老人诉子女赡养纠纷案。
  五被告系原告陈某的子女,五子女皆以年长需要人赡养或家庭困难有子女需抚养为由,拒不赡养生活极度困难,且患有老年痴呆的陈某。
  法庭收到诉状后,根据双方实际情况,依法在原告住处进行巡回公开审理。经查,被告张甲从事养蜂产业、张乙在某工厂上班,虽也年迈,皆有经济来源,且子女皆为国家工作人员;其余三被告也在瓮安打工有收入来源,均有赡养老人的能力。
  经卢法官组织双方调解,释明法律后果,并结合传统美德进行劝导,五被告认识到拒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及亲情的可贵,当庭认错并主动给付了近期的赡养费,并保证以后都会按时履行赡养义务。
  

  邻里纠纷时常有 法官“小事”当大事
  农村邻里间买卖屋基的事常有发生,珠藏一农户却将此事闹到了法庭。
  瓮安县第四人民法庭(珠藏法庭)立案后,由肖义刚法官承办该案,肖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邻里关系,仅处理案件问题,难以达到修复邻里关系的目的,于是决定深入村寨进行巡回公开审理。
  开庭当天,肖法官现场查看了纠纷的屋基,并多方打听该案矛盾纠纷的原委,认为该案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双方缺乏有效沟通,经双方陈述厘清了案件事实,法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肖法官的劝解及教育下,双方当事人在周边乡亲的见证下握手言和。
  通过巡回审理,瓮安法院将法庭搬到百姓的家门口,让法官走到百姓间,将司法便民落实在行动上,用身边典型案件为乡亲们上好普法宣传课,让群众们学会用理性处理问题,用法律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