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检察机关对中央督导组督办的86件案件全部提起公诉
时间: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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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省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的成果。据悉,贵州省检察机关对中央督导组督办的86件案件全部提起公诉。 会议指出,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和省委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周密部署、高位推进,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三大主攻方向不放,专项斗争成效显著。2018年1月至今年10月28日,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387人,提起公诉472件3300人。 据介绍,自今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贵州开展督导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对督导组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把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聚焦重点地区、重点案件、重点问题,聚焦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对标对表,在依法严惩、“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参与综合治理等方面持续发力,扎实整改落实。截至目前,中央督导组督办的86件案件已全部提起公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年4月8日至10月28日,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938人,提起公诉218件1537人;加强对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向纪检监察、公安等移送线索300余条;依法惩治新型黑恶势力犯罪,批准逮捕“套路贷”、非法“网贷”、非法“校园贷”等新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77人,提起公诉13件69人;强化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将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对70件405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向公安机关提出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建议,对143件864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向法院提出判处财产刑的量刑建议;深入摸排并向纪检监察、公安等移送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保护伞”线索,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犯罪的“保护伞”案件5件5人依法立案侦查;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对社会治理的促进作用,依法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47份。 下一步,贵州省检察机关将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和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横向拓展、纵向深入,不断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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