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该院成立以来首例行政诉讼案件
6月13日,广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在广州互联网法院线上一审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据了解,该案是广州互联网法院自去年9月挂牌成立后开庭审理的首例行政诉讼案件,也是全国首例利用5G技术全程线上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
以礼包销售发展会员被罚不服提起诉讼
本案中,原告广州某信息科技公司于2017年7月设立运营“爱某加”网上商城销售商品,其中销售的礼包商品分为520元礼包、1万元礼包、5万元礼包和10万元礼包。普通消费者通过关注原告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他人分享的“专属二维码”等方式进入商城,购买520元及以上金额礼包即可成为原告相应级别的会员,获得推荐他人购买原告商城商品并成为原告新会员的资格,会员根据其直接或间接推荐人员在原告商城上消费金额不同获取相应的推荐奖励。截至2018年3月31日,原告共发展会员2925名。
2018年1月19日,被告市场监管局(原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对原告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对原告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原告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审查,市政府作出维持前述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决定。原告仍不服,向广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化解“官民”纠纷
广州互联网法院在立案受理后,依法向市政府、市场监管局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二被告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在收到上述通知书后,市政府决定由副秘书长邢翔作为负责人出庭应诉,市司法局则由局长廖荣辉作为市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市场监管局局长姚建明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在法庭的主持下,行政机关负责人通过积极参加庭审活动,主动回应法庭和原告提出的问题,积极促成“官民”纠纷真正化解。
据介绍,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修订实施以来,在广东法院行政案件庭审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逐渐成为一种常态。2016年10月,经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 通过,省政府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了《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进一步细化责任,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作为考核的“硬指标”。
5G技术支撑案件全程在线审结
庭审中,原告广州某信息科技公司委托代理律师在位于中国电信马场路营业厅内的“E法亭”参加庭审,而被告市政府、市场监管局的出庭人员则分别在其单位完成庭审活动。案件真正实现了全程线上审理。
作为全国首例全程线上审结的行政案件,庭审全程使用5G技术信号保障,并采用4K画质进行实时在线庭审。基于5G网络,智能法庭可确保超高清音视讯传输,完成高质量庭审。庭审采用智能语音识别技术,形成“视讯+音频+文字”多种媒体、实时同步的智能记录体系,真正实现“无人智能记录”。
值得一提的是,广州互联网法院新近在全国首推的“E法亭”便民诉讼服务基础设施在该案的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E法亭”集成5G网络通信系统、智能灯光引导系统、智能语音系统、智能门禁系统,内置高保真降噪耳麦、高清视频录像设备、便民置物架以及全套自助诉服终端,能够为当事人提供自助存证、自助立案、查询案件信息、批量打印文书、参与在线庭审与调解等多项司法服务。
广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行为符合《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传销行为,被告对原告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程序合法、罚款金额恰当,市场监管局对原告的网络传销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市政府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有效规范了互联网市场经济秩序,对营造法治化互联网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