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全国法制宣传中心 领用介绍信负责人保证书

时间:2021-09-27 来源:全国法制宣传中心 作者:佚名

我做为领用管理人,保证依照本单位《带章空白介绍信》规定领取、使用、管理《带章空白介绍信》,并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带章空白介绍信》开出前对《带章空白介绍信》所发内容审核,合法合规后签发保管存根。如违法违规签发《带章空白介绍信》则接受取消领用、使用《带章空白介绍信》资格

2、签发《带章空白介绍信》不超出持信人工作区域,确保用于法制调研课题、资讯核实或相关事宜,做到内容打印或书写工整无涂改,保证存根和正联内容完全一致,并妥善保管存根备查并归档。

3、打印填写《带章空白介绍信》受信方名称、持信人姓名、身份、调研或核实内容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简洁。确保告知持介绍信人员开展工作时,积极主动出示持信人相关证件,依法依规开展调研、核实工作,不弄虚作假,不吃拿卡要,违者后果自负。

4、不影印、彩印或复制《带章空白介绍信》,并依规使用带编号红章原件,如实打印填写开具日期。按接收《带章空白介绍信》的主体及核实事件,做到一信一主体,一信一事件。

5、做为《带章空白介绍信》领用、签发、管理和使用人,我依法依规负责使用管理,不填写《带章空白介绍信》交予非本单位人员使用,否则后果自负,并同意单位取消领用资格或工作资质。

6、做好《带章空白介绍信》的开具、保管、归档、报备工作,遇聘任期满、自愿离退、违规除名等情况不再使用,并按规定及时退回北京总部缴销。违规违法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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