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科大讯飞公司名誉权案”入选2019合肥法院典型案例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2020年1月2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合肥法院年度典型案例,“侵害科大讯飞公司名誉权案”入选。

面对自媒体的“恶意抹黑”,科大讯飞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2018年底至2019年初,“桂平市特写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新媒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新芒x”和“今日电商爆料”在网上发布扩散《科大讯飞:裁员进行时》、《又一科技巨头跌落神坛!这次是安徽》等不实文章。

这些文章通过对来自互联网的匿名信息进行聚合,通过“标题党”、“二次洗稿”等方式在多个网络平台对科大讯飞进行抹黑攻击,干扰了科大讯飞正常经营活动并形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科大讯飞向侵权人依法提起诉讼。日前,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科大讯飞起诉两家公关策划公司侵犯公司名誉权纠纷案做出终审判决,认定侵权事实成立,两家公司应在各自微信公众号显著位置连续十五天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科大讯飞经济损失共计15万元。

判决后,深圳市新媒科技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公众号“今日电商爆料”向科大讯飞道歉:“现我公司特向科大讯飞表示真诚的道歉,以消除上述文章对科大讯飞造成的负面影响、恢复其名誉!”

我国司法实践中,平等、全面、依法原则贯穿始终,有效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的规范、指引、推动作用。

有关此案,合肥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滥用网络监督权极易造成妨碍商家合法经营、破坏市场正常秩序等严重后果。合肥法院准确抓住网络自媒体监督“双刃剑”的本质,重点解决了互联网时代如何依法认定法人名誉权损害这一司法难题,为如何认定法人名誉权损害提供了参考。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对自己在互联网上的言论和行为负起责任。微信公众号是开放的社交媒体,切不可为了追求点击率、增加关注度,恶意拼凑不实信息向外发布。

本案的判决,为规范企业法人之间的正当竞争和良性发展,规范社会秩序,促进科技创新不断进步,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对此,科大讯飞表示,坚决拥护法院判决,将协同监管部门积极参与网络空间治理,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