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域立案”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7月2日下午,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跨域立案窗口,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杨洪旭律师,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不到二十分钟时间,成功办理一起“跨域立案”案件。这也是吉林省法院系统第一例跨域立案案件。

  今年6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吉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跨域立案操作规程》。《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跨域立案操作规程》出台后,省内辖区中、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商事和申请执行案件(不含非诉执行)),可通过跨域立案系统,便捷快速实现省内异地立案。长春中院迅速落实这一工作部署,并面向社会开展广泛宣传。

  杨律师所代理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长春某建设公司、董某因宽城区一处工程项目的工程款产生纠纷,本打算到宽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二被告,但因工作地点距离宽城法院较远,在网上看到了长春中院关于跨域立案的相关宣传后,决定先来到长春中院进行咨询。

  跨域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张克烈在问清杨律师来意后,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过审查,立案材料完整、清晰,当事人身份信息及代理手续完备,诉讼请求的内容符合法律要求,基本证据完整,管辖法院符合相关规定,且代理人距宽城法院确实较远,符合跨域立案规定的情形。

  张克烈及时联系宽城法院,协助当事人进行跨域立案。宽城法院立案庭庭长牟春阳得知该情况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试系统,对接此项工作。两级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引导杨律师在跨域立案系统完成立案手续,用时不到20分钟。

  得知其代理的案件跨域立案成功,杨律师非常激动。“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咨询,没想到短短十几分钟,几百页的资料就传过去了”,杨律师说,司法机关实行跨域立案,是一项非常好的便民举措,大大节省了诉讼时间,提高了司法效率。

  长春中院立案庭负责人张芳表示,跨域立案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工作水平、落实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法院多服务”的诉讼方式转变,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

  下一步,长春中院将对跨域立案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规范长春地区两级法院跨域立案工作的操作规程,加强同省内各法院之间的协作,配齐跨域立案专门人员,完善信息化设备,有力推动跨域立案工作顺利开展,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何为跨域立案?

  跨域立案是指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省内异地法院提出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等级诉讼服务。

  目前,吉林省“跨域立案”适用范围为吉林省辖区中、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商事和申请执行(不含非诉执行)案件。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就近选择跨域立案服务的法院是跨域立案的协作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跨域立案的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