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线疫情防控者穿好法制“防护服”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上月底,社区志愿者许某在一小区门口开展疫情联防工作时,访客毛某驾车欲进入该小区。根据规定,非小区车辆不得进入,许某要求对方配合。毛某的朋友凌某到来后,对疫情防控规定不满。其间,凌某将许某摔倒在地并实施殴打,构成轻伤二级。近期,被告人凌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上海闵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这也是上海市首例殴打防疫志愿者入刑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社会都在为防控疫情尽最大努力,社区是有效切断疫情扩散蔓延渠道的重要阵地。目前疫情防控到了关键时刻,如果社区防疫管控不到位,将会造成严重后果。为了保障防疫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运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要求准确适用法律,对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依法采取从快从严惩处。上述案件中凌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中关于寻衅滋事罪的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特别是当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具有重大社会危害性,理应接受法律的惩罚。法院从重处罚,正是在向社会亮明态度:疫情防控,法律从不缺席。

  在这场全民“战疫”中,社区是疫情联防联控的第一线,也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最有效的防线。现在全国每天有许多社区工作者、志愿者正在做着大量的工作,为居民提供引导就医、转诊、咨询等服务,为居家隔离的居民送去生活必需品以及随访健康状况,他们每天承受着巨大压力的同时,也更渴望得到公众的理解和尊重。当需要依法采取必要措施时,如在公共场所进行必要检查、监测,对疑似病患进行医学隔离观察等,公众有责任也有义务遵守规定、配合工作,并为此让渡一部分自主性和舒适度。

  与此同时,社区防控人员既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也应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制造不必要的情绪对立。法律已经用“比例原则”对“权力”的行使做出了限制。依法防控既要加大对不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同时也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越是到了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越要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威严,用法治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最终取得这场全民“战疫”的胜利。

  (作者单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