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治“堵塞消防通道”刻不容缓
社评
“消防通道被堵”已成为一个高频词。这与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小区停车位规划不足、居民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不高等有关,也与法律震慑力不足有关。应当及时完善《消防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堵塞消防通道加大处罚力度,并认真研究是否有必要像治理高楼抛物一样,把堵塞消防通道纳入刑法惩治范围。
12月2日晚,辽宁沈阳浑南新区SR新城A座102号商住楼外墙保温材料发生大火,25层楼体烧焦。据悉,全部明火连夜被扑灭,298户居民被紧急疏散,未发现人员伤亡。浑南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称:原本只是五楼的一户窗口外墙保温材料起火,由于离楼体最近的消防通道被停放的车辆堵塞,未能在初期阶段控制火情,6分钟火就蹿到了楼顶。
现场拍摄的视频和图片显示,这场大火从低层向高层迅速蔓延,火光猛烈、浓烟滚滚,令人感到恐怖。幸运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这得益于有关部门紧急有效的应对——消防部门架设高层消防水枪向火场喷水,并进入楼内进行灭火和搜救,当地政府第一时间对火场楼内298户居民及时转移疏散。但是,这场大火仍造成了不小的财产损失,值得反思的地方有不少。
例如,大楼外墙保温材料为何会发生大火——是材料不合格还是有其他原因,这个问题必须查清。之前,外墙保温材料曾引发多起火灾事故,应引起高度重视。再比如,消防通道被堵塞造成灭火不及时,更是值得反思的问题。过去,在其他地方也发生过类似情况,“生命通道”被堵之后,给火灾救援造成了极大阻力,直接影响到救援效果和火灾损失。
以上述事故为例,如果消防通道畅通,消防部门会很快控制火情,不至于火势迅速蔓延造成更大损失。从这个角度讲,堵塞消防通道如果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已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刑事犯罪。假如堵塞消防通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网友对上述事故点评称“堵塞消防通道是谋杀”,表述未必很准确,但就严重性而言可谓是一语中的。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关系到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堵塞消防通道就等于阻止生命救援,其危害性比高楼抛物可能还要严重。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了高楼抛物“入刑”——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故意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救援造成重大损失,也应追究违法者刑事责任。然而《消防法》处罚较轻,即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堵塞消防通道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按此规定,堵塞消防通道造成重大损失的,最多只能对违法个人罚500元,与损失相比差距太大。
从近年来的公开报道来看,“消防通道被堵”已成为一个高频词。这种现象与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小区停车位规划不足、居民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不高等有关,也与法律惩处力和震慑力不足有关。因此,必须从多地类似火灾事故中记取教训,及时完善《消防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一方面,对堵塞消防通道加大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要认真研究是否有必要像治理高楼抛物一样,把堵塞消防通道这一高危高发行为纳入刑法惩治范围。
即使目前法律还不是很完善,但上述事故受害者也可以考虑以消防通道被堵影响救援造成财产损失为由,追究物业公司和相关车主的民事赔偿责任。此前,已经有消防通道被堵延误救火,法院判物业公司担责的先例。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当高度重视这一问题,通过完善立法,大力遏制堵塞消防通道行为,最大限度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