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以打假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

时间:2019-12-12 来源: 作者:

 朱忠保

 随着职业索赔现象社会危害性的日益凸显,有关遏制职业索赔的呼声渐高。以“打假”之名,通过恶意投诉而牟利的大门下月起将关闭。

 以“打假”之名,通过恶意投诉而牟利的大门下月起将关闭。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而发起的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暂行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职业打假,看似对消费者有利,其实不然。有记者调查发现,职业打假的套路越来越深,呈现出团伙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式化趋势,具体表现为师徒传帮带、培训产出一条龙、专盯包装宣传瑕疵等,近年来更是发展出职业索赔的趋势。据透露,职业索赔所耗费的资源是一般正常投诉的4倍至5倍,公共资源被少数团伙恣意挥霍,反而让真正影响到消费者和市场经营秩序的问题无法得到处理。

 职业打假本应该帮助政府部门净化市场环境,当好“啄木鸟”,但现在大量职业索赔者完全是为了自己牟利,根本不管市场环境是否净化,不是为了解决问题。相反,职业索赔对营商环境造成损害。因成本低,获益大,电商平台更是职业索赔者活跃的新“舞台”,即便被发现是“冤枉”了店家,但下架、封店等处理已经对商家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失。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打假往往是假打,其手段更是不惜造假,以定制假货鉴定书、质检报告、医院证明等手段要挟卖家,利用商家不懂法、怕麻烦的心理,屡屡得逞,严重损害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随着职业索赔现象社会危害性的日益凸显,有关遏制职业索赔的呼声渐高。就在前不久举行的2019互联网法律大会上,《恶意索赔行业观察报告》发布。《报告》认为,职业索赔已经影响到商家、平台、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等多方,破坏了市场营商环境,侵占了消费者正当维权的司法执法资源。《报告》指出,和职业打假不同的是,“职业索赔”往往假借打假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一般路径为“一买、二谈、三举报、四复议、五诉讼”。在近四年全国两会上,已有近40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规范职业索赔建议。例如,全国人大代表储小芹在2018年的全国两会上提出,“职业索赔”的动机并非为了净化市场,而是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或借机对商家敲诈勒索,严重违背诚信原则,无视司法权威,浪费司法资源。今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保护平台经济参与者合法权益,打击以“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依法规范牟利性‘打假’和索赔行为。”9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也作此明确规定。

 以“打假”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涉嫌刑事犯罪,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浪费了真正的消费者维权资源,因此,司法不但不能对他们的索赔行为持支持的态度,相反还应该严厉打击。当然,既要关闭以营利为目的的“职业索赔”投诉之门,又要打开消费者的合法维权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