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年轻人立遗嘱 不妨宽容以待

时间:2019-11-28 来源: 作者:

  史奉楚

  最近,一则25岁姑娘生日当天立遗嘱的消息登上微博热搜。年轻人该不该立遗嘱?这一话题引发众多网友讨论。崔文姬是中华遗嘱库北京第二登记中心的法律专员,今年25岁的她在自己生日当天立下遗嘱。但在她自己看来,立遗嘱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因为你不知道意外什么时候才能来,如果意外发生,能够不留遗憾。”(11月25日《北京青年报》)

  可以说,仅仅25岁就开始立下遗嘱,自然会引发不少争论。梳理报道可知,不但当事人的父母不理解,很多网友也不理解,认为“不吉利”。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多样化的生活方式逐渐成为趋势,不妨对年轻人立遗嘱现象抱以宽容态度。

  根据继承法等规定,凡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均可以立遗嘱,对年龄没有特别的限制。遗嘱的内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遗嘱形式是否合法,遗嘱内容是否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是否严重违反公序良俗。也就是说,立遗嘱并非是老年人的“专利”,凡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均可以在任何时候立下遗嘱,不受年轻与年老的限制。

  随着社会的多元化,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呈现出多元化趋势,立遗嘱不再是老年人的“专利”,而是呈年轻化趋势。据中华遗嘱库2019年发布的《中华遗嘱库白皮书》统计,立遗嘱人的年龄呈下降趋势,从2013年的77.43岁下降到了2018年的71.26岁。中华遗嘱库第一份“90后”遗嘱出现在2017年,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90后”订立遗嘱人数为236人,年龄最小的是18岁,普遍年龄在25岁至28岁之间。

  这从侧面说明,年轻人不再将立遗嘱作为“不吉利”的事情来对待。而是将其作为珍惜当下,好好生活,规划未来的一种表达载体。而且,年轻人立遗嘱也说明其规则意识的提升,愿意选择合法方法处置自己的财产。可以预测,随着时代发展,更多人会接受这种现在看起来较为新潮前卫的行为方式。如在西方,一些富人就很早地立下遗嘱,还有人很早就签订器官捐赠协议。

  值得说明的是,遗嘱立下之后,随着经济收入的增加,财产的增多,自然会出现新增财产不在遗嘱范围的情况。这并不影响立遗嘱人及其亲属的正当权益,如当事人可以重新立遗嘱以变更或撤销之前的遗嘱。当事人遗嘱中没有涉及的财产,则依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因而,不妨对这一看似新潮的行为抱以宽容态度,这也契合社会多元化发展的时代现状和人们的现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