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立法联系点让立法直通民意
刘武俊
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是立法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和实践载体,可以在立法中充分发挥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直通车”作用,打通立法民意征集的“最后一公里”。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是立法走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和实践载体,可以在立法中充分发挥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直通车”作用,打通立法民意征集的“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上海市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让老百姓直接参与立法过程,有效提高了立法质量。笔者认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模式值得推广,立法必须紧紧扎根于基层和民意,通过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让高大上的立法更接地气,让老百姓更便捷地参与立法,让立法过程察民情、聚民智。
从法理的角度讲,以民意为基石的立法工作更要走群众路线,这就要求立法充分吸纳民意,实行开门立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立法是最讲民主、最重民意的法治活动,民主立法的核心是民意立法,立法过程要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意,给足民众充分的话语权,基层立法联系点就是立法走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和实践载体。
民意是检验立法质量的首要标准。立法是打造关好权力的笼子,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第一道防线,也是为人民群众提供的保障公民权益的特殊公共物品。法律法规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和公信力。法律法规是立法部门提供给社会的特殊的公共产品,也是民众享有的特殊法律消费品。立法部门在立法过程中就要有接受民众民意测评的思想准备,接受公众对法律法规是否存在部门利益立法化、地方利益立法化、可行性和实效性是否强等问题的拷问。
基层立法联系点堪称民意直通车,可以有效打通民意征集的“最后一公里”,畅通立法机关与基层社区民众的联系渠道。以颇具开创意义的上海垃圾分类立法为例,今年1月3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由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垃圾分类成为百姓讨论的热点话题。垃圾分类标准不仅直接关系管理效果,而且关乎民生,立法过程备受关注。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作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承担了条例制定的意见收集工作,把不少老百姓的建议原汁原味地提供给立法机关,让垃圾分类立法更接地气。
基层立法联系点堪称民意直通车,可以充分吸纳律师、工程师、专家学者等专业人士的专业意见,让专业的立法意见渗透到法律法规条款中。新时期的立法往往越来越趋向专业化,必须充分重视吸纳专业人士的专业意见,让立法建议更加专业化、更具有决策参考价值。建议基层立法联系点可酌情吸纳退休或者在职各行各业专业人士作为专家顾问团,增强立法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当然,现阶段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发展也面临诸多问题,例如,人员力量不足,联络员的素质及专业水平普遍不高,运行经费欠缺,意见反馈机制不够顺畅等等。上述诸多问题都制约着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引起重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应该在试点基础上在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工作中广泛推广,同时要尽快实现制度化、常态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将已有的试点经验固化为制度成果,为有序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提供制度保障,同时研究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标准及民意评估体系,让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更加标准化和科学化,并接受基层社区及有关部门的评估。
一言以蔽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基层民众参与立法的有效途径和民意直通车,可以有效打通民意“最后一公里”,使立法更好地反映原汁原味的基层民意,让高大上的立法更接地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