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扇没关上的车窗引发的贪念

时间:2019-10-29 来源: 作者:

  80后的赵某从事水产养殖生意很多年,有自己的养殖虾池,年收入不菲,虽算不上大富大贵,但一家人日子也算富裕。可是,最近赵某却干了一件让自己肠子悔青的事情……

  今年8月27日,赵某在掘港镇雨润广场的一家炸串店门口打电话时,意外发现有一辆停放着的红色JEEP牧马人轿车副驾驶的车窗未关,而车座上赫然放着一个名牌包。见四下无人,一时贪心作祟的赵某偷偷将手伸进去,把副驾驶座位的拎包拿走了。

  匆忙返回到自己的奥迪车上,赵某打开拎包,发现里面有一捆整齐的百元钞票还有个钱包,钱包里有一些人民币、港币还有车主的身份证跟银行卡。赵某大致数了一下现金数量,觉得这次“伸手”颇有所获,便得意地驾车离开现场。

  当他把车开到地下车库准备回家时,赵某觉得车主要是没了身份证跟银行卡会比较麻烦。“良心发现”的赵某决定送回去,于是又开车返回现场。到了现场,赵某将包内一万多元人民币、三千多元港币取出后,又把拎包原样放回被害人王某车上。之后,赵某就一直坐在自己的奥迪车里,等到红色JEEP车开走之后,方才开车回家。

  当晚,王某回到家中翻包时发现包内的人民币跟港币不见了,并于次日上午报警。警方通过调阅相关监控视频,发现奥迪车内的赵某有作案嫌疑。

  与此同时,发了一笔“横财”、原本以为很开心的赵某,一个晚上晚上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看着那一沓钱我越想越害怕,我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就鬼迷心窍了,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赵某于第二天下午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其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

  2019年10月3日,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以赵某涉嫌盗窃罪,向如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考虑到赵某系初犯,且认罪认罚态度良好,并已将非法所得钱财归还于被害人王某。10月20日,如东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得不偿失的赵某悔不当初,声泪俱下。

  【检察官说法】

  一时贪念起,后悔已晚矣!不管车窗是关上还是没关上,都不应成为顺手牵羊的理由。要知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人人都应把心思用在取财的正道上,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动歪脑筋,毁了自己的声誉的同时,等待着自己的更是法律的严惩。

  与此同时,检察官也提醒大家:车辆不是保险箱,车内不要存放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下车离开前一定要反复检查是否锁好车门,关好车窗,车辆也最好停放在停车场或者有监控覆盖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