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珠宝虚假鉴定,须加大违法成本

时间:2019-10-29 来源: 作者: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在深圳某珠宝集散地,一张看似严谨权威的珠宝鉴定证书,没有经过任何检测,仅凭商家传来的图片和内容就盖着钢印“出世”了。这其中有的是一些具有资质的正规鉴定机构出具的具有虚假内容的“真证书”,还有的是根本不具备资质的机构批量售卖的假证书(10月27日《新京报》)。

  市面上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珠宝首饰究竟是真是假?价值如何?相信大多数消费者都难以拿捏清楚。于是,一张印有权威鉴定机构意见的证书,就成了消费者的定心丸。但如果这一纸证书本身就真假难辨,甚至明码标价“不到5元一张”,消费者还能安心吗?在此,笔者想抛出三个问题,给“久病”的珠宝虚假鉴定问题把把脉。

  一问“病从何来”?病因一:生意难做,虚假鉴定早有“渊源”。报道中就援引了某珠宝商的观点:生意难做,顾客流失大,有“长期合作”的鉴定机构出于“相互信任”,可随时为产品做拍照鉴定。病因二:正规鉴定成本高,虚假鉴定有暴利。据报道,一些价值不过百元的低档珠宝进行正规鉴定要花费上百元,费时费力,而一张虚假鉴定证书成本仅几分钱,对外批发价格不到5元。

  二问为何“久病不愈”?早在2010年,就有媒体公开报道了珠宝虚假冒用鉴定标识、开具虚假鉴定等鉴定乱象。如今过去近9年,乱象依旧存在。笔者以为,导致乱象“久病不愈”的深层原因至少有两点。其一,违法成本低,市场监管难度大,商家铤而走险。根据产品质量法,对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均应进行处罚,但处罚基本限于单位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主要负责人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和吊销资质等,相较市场监管部门查获的动辄几十万张虚假鉴定证书获利而言,违法成本过低。

  其二,违法手段隐蔽,行业自律缺少强制力。消费者对于鉴定证书缺少有效的识别能力,无法判断证书真伪,自然也难以发现虚假鉴定的违法行为。从行业自律层面来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规定了5种自律惩戒手段:警告、严重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会员资格,相比行政处罚和刑罚,显然缺少强制力。

  三问如何“对症下药”?笔者以为当务之急应是划清虚假鉴定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之间的界限,加大违法成本。如果是正规机构进行虚假鉴定,可属行政违法范畴,因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在明知商户利用其开具的虚假鉴定证明欺诈消费者牟利还积极参与其中的,笔者以为则涉嫌诈骗犯罪。再说那些专门为了进行虚假鉴定、制作假鉴定证书牟利的机构或个人,其本身就已涉嫌犯罪。

  珠宝虚假鉴定病出有因,其病已久,除消费者自身须提高识别能力外,还应依靠行政与司法部门相互协作,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靠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方能“猛药去疴”“药到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