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车团伙以亲友同乡为纽带实施涉黑犯罪

时间:2019-10-22 来源: 作者:

  

  

  制图/高岳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红旗

  

  □ 通讯员 周逸

  按揭买车后却不按约定付款,汽车贷款销售公司催要无果时,便会委托收车公司进行收车。尹某等9人组成的收车团伙因能及时收车,在业内颇有知名度,生意越做越大。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这个收车团伙承接不特定车贷公司的委托,采用暴力、偷开手段进行非法收车,对被害人收取高额违约金、拖车费,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团伙成员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至14年6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这个团伙组织结构严密,分工明确,具有严格纪律及规约,成员均为老乡、亲戚。”主办检察官常卫东介绍说,尹某作为团伙的实际发起人和控制人,负责承揽对接各车贷公司收车业务,并进行任务分配;其堂弟尹二某则作为这个团伙的主要领导者,负责具体犯罪活动的组织。这个团伙内部规定,组织成员不允许私自接活,保证随叫随到,实施犯罪时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对不听话或贪污钱财的进行驱逐。

  为便于收车,尹某组建河南超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该公司为依托,以郑州北环舒亮停车场为主要聚集地,通过大肆扩展收车业务,采取暴力、挟持、窃取等手段,实施非法收车行为共计46起,其中寻衅滋事犯罪43起、故意伤害犯罪3起。

  据介绍,这个团伙收取的资金由尹某统一把控,作为团伙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其中部分资金用于购买破窗锤、电警棍等工具,以提高团伙成员的收车效率及能力,部分资金作为工作经费,并按照成员在收车中所起的作用发放报酬和奖金,平时还经常组织团伙成员吃喝玩乐。

  因尹某等人能按约定把车收回来,所以深受车贷公司青睐,先后成为9家公司长期合作伙伴。尹某供述,团伙成员外出收车时,车内均携带有铁锤、警棍、定位器等工具。到现场后,采取恐吓、谩骂、随意殴打、限制人身自由、故意毁坏财物等暴力威胁手段。

  被害人李某说,其一家三口开着贷款买来的汽车在路上行驶时,突然被一辆黑色越野车截停,车上下来4个年轻人直接把车辆围住,把车钥匙抢走,另外三四个人将他们从车上拽下来,随后便把车开走。后来,汽车销售贷款公司让他们拿钱赎车。

  被害人刘某发现自己的大货车被尹某等人强行开走,便进行反抗,尹某等人持铁锤将车玻璃敲碎,用棒子对刘某进行殴打。

  “刚开始收车时,我发现人少了弄不成,就联系到杨某。杨某和我姑姑家是一个村的,当时在家里没事儿做。尹二某是我堂弟,张某是我表姐家的女婿,关系都很好,都认为收车这事儿能挣钱,就一起干。”尹某说。

  法院判决认为,这个团伙成员采取恐吓、谩骂、随意殴打、限制人身自由、故意毁坏财物等暴力威胁和盗取手段,有组织地在郑州及周边,以收车为名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犯罪行为,插手民间纠纷,严重破坏车贷行业的社会秩序和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以及危害性特征。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尹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杨某等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