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一基地三区”定位的关键时期。根据工作安排,天津市司法局已全面启动天津司法行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天津市司法局起草的《天津市行政调解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可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天津市
按照司法部的要求,现将天津市2020年度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颁发人员范围 参加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经申请审核通过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证书》颁发
各位考生: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与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司办通﹝
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善治,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度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对征集到的立法项目建议,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查询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于1
各位考生: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天津考区主观题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与防疫工作指导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于2020年11月28日进行,因筹备工作需要,自11月25日至27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档案调转、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等相关工作暂停办理,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请大家相互转告。 2020年11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
根据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安排,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天津市粮食储备管理条例(送审稿)》,报请市人民政府审议。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天津市粮食储备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2020年,在中央、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的监督指导下,市司法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