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疆辉拓工程爆破有限公司等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等级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1-05-08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作者:佚名

   

   

  关于对新疆辉拓工程爆破有限公司等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等级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公安厅《新疆公安机关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许可工作规定》有关要求,新疆辉拓工程爆破有限公司、巴州宏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三级升至二级。经审核后,现予以公示,期限为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热烈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公安厅反映。

  公安厅驻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组联系人:古丽娜孜。联系电话:0991-558095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2021年4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gat.xinjiang.gov.cn/gat/tzgg/202104/d7aae0f0d8744ec49742efbd1f4cc4c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