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检察工作动力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党中央决定,今年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这是当前各级党组织必须抓好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2月20日,中央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3月2日,黑龙江省委召开全省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对全省党史学习教育作出具体安排。全省检察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最高检和省委的工作部署。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历史是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回顾党的历史,我们看到,我们党的一百年,是矢志践行初心使命的一百年,是筚路蓝缕奠基立业的一百年,是创造辉煌开创未来的一百年。在百年奋斗史中,我们党团结带领广大人民开辟了伟大道路,建立了伟大功业,铸就了伟大精神,创造了伟大奇迹,同时也积累了宝贵经验。学习好、总结好党的历史,传承好、发扬好党的成功经验,我们才能更好地走好前方奋进路,把宝贵精神财富转化为不竭动力,不断开创龙江检察工作新局面,奋力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龙江新篇章。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发挥着维护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我们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特殊重要性,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牢记初心使命、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伟业的必然要求,是坚定信仰信念、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的重要论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全身心投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各项学习教育任务,为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带好头、作表率。
要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准确把握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
一要明确总体要求。党中央对这次学习教育工作提出了总的要求,即努力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明理是前提、增信是保障、崇德是动力、力行是目标,这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我们要系统把握,贯穿在学习教育全过程。学党史,就是为了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增强开拓奋进的勇气和力量,通过党史学习教育,学懂弄通我们党、我们的人民检察制度从哪来、往哪走,从党的历史中,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来之不易,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不断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增强历史定力,增强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悟思想,就是要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和实践力量,特别是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办实事,就是要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模范践行党的性质宗旨,以民生检察为重点,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的实践活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规范司法、提质增效、为民服务的动力和实效;开新局,就是要从党史中不断总结经验、汲取智慧,不断增强斗争精神和昂扬锐气,不断提高应对风险和迎接挑战的素质能力,努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二要把握学习重点。学习教育中,要突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进一步”重点内容,围绕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初心宗旨、理论成果、伟大精神、宝贵经验等六个方面内容,逐个专题安排学习。按照中央、省委要求,重点通读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指定必学书目。结合最高检的部署和省委要求,在学习教育中,还要注意把党史学习和《人民检察史》的学习结合起来,把党史学习和黑龙江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各个发展时期涌现出来的革命烈士、英雄事迹、先进模范的学习结合起来,把党史学习与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的学习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党史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达到以史明志、以史促行的目的。
三要明确工作安排。按照上级要求,从中央动员大会开始到“七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以全面学习党史为重点;从庆祝大会到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集体研学、读书交流等多种形式,抓好全员覆盖学习;要策划举办系列讲座,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精心设计课程,开设党史系列讲座,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要精心组织党课教育,“七一”前夕,各级党组、基层党支部书记要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讲好党课,注重把学习宣讲党史、检察史有机结合起来,引导检察人员深刻认识人民检察制度的发展与党的前途命运息息相关;要深入开展专题研讨,以“讲述党史检史、永葆奋斗精神”和“时代新人说——党史检史激励我成长”为主题,分别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和在职检察人员讲述检察历史、讲好亲身经历,传承革命传统和奋斗精神;要深度融入业务培训,坚持把党史、检察史学习教育作为2021年度全省政治轮训、业务培训的重点内容,在省检察官学院开设专题培训班或设置相关教学课程;要丰富基层党日活动,突出以“党旗在检察一线高高飘扬——以实际行动庆祝建党100周年”为主题,自主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要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以检察履职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要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刀刃向内”的革命勇气和斗争精神进行自我剖析,开展党性分析,交流学习体会。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目前,省院已经制定下发了《关于在省院及农林铁分院机关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要求、学习内容和工作安排,各级院党组要认真抓好落实。
一要坚持正确导向。党史学习教育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省院和农林铁分院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牢牢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以两个历史决议等中央文件精神为依据,正确认识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重要会议等,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坚决抵制歪曲和丑化党的历史的错误倾向,引导检察干警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二要压紧落靠责任。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省院和农林铁分院党组要将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推进,切实把主体责任扛起来。各级院党组织书记要把学习教育紧紧抓在手上,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对学习教育作出安排部署,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切实可行的办法,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发挥具体推进指导职能作用,切实形成齐抓共管推进学习教育的强大合力。
三要突出以上率下。省院是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第一方阵,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必须走在前、做表率。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既要抓好自身学习教育,更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系统的学习教育,发挥“关键少数”引领示范作用,确保学习教育达到预期目的。省院党组带头抓好领导班子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工作对学习教育进行调研指导,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各级院党组书记、各支部书记要真正发挥带头作用,做到学在前,干在先。
四要注重统筹推进。要把党史学习教育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结合起来,同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结合起来,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同当前正在推进的各项重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攻坚克难、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五要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落实最高检、省委要求,省院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随机抽查、调研访谈、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大对主题教育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对开展学习教育重视程度不高、组织推动不力,消极对待、敷衍应付的要严肃问责,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大力发扬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学习教育不对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提出硬性要求;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要先易后难,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摆“盆景”、不“作秀”,真正把学习教育融入思想融入工作,通过检察履职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作者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103/t20210326_5139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