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司法救助”助力稳定发展

时间:2021-03-22 来源:贵州长安网 作者:佚名
“今后我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黔东南州天柱县社区矫正人员杨某流着眼泪,感谢邦洞司法所工作人员。杨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期间家里因遭自然灾害,邦洞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各种日常急需物资及慰问金,帮助其渡过了难关。

这是黔东南州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司法救助”工作的缩影。

《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黔东南州司法行政机关加大对存在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管理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难题,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质效,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助推脱贫攻坚作出了积极贡献。

“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可能就是破罐子破摔了,不会有今天。”黎平县社区矫正对象吴某含泪对永从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说。吴某因违法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半,2019年12月依法对其实行社区矫正。期间,吴某一度思想消极,后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帮助其创业,现吴某家的山羊养殖已发展到60只的产业规模。

类似帮扶杨某、吴某这样的事情,在黔东南州各县市都积极在开展。2020年以来,剑河县司法局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因病返贫、自主创业遇到资金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申请司法救助,协调14000元司法救助资金对6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司法救助,促使他们安心接受教育矫正;黎平县司法局探索“分类管理+集中教育+个别矫治+帮困扶助”的工作模式,因人施矫,采取行为矫正与情感矫正相结合的方法,落实帮扶救助措施,为25名社区矫正对象落实了低保,提供劳动技能培训40人次,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就业30余人次。

黔东南州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人为本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通过采用“社区矫正+司法救助”这样的方式,不但提升了司法行政机关在群众中的形象,也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党委政府的人文关怀和送来的温暖。同时,也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以社区矫正的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龙成华 陈周)


原文链接:http://www.gzpeace.gov.cn/info/1403/453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