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系列评论② 作者:屠少萌  

时间:2021-03-22 来源:河北法院网 作者:佚名

  

  

  

  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的使命担当,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的执政信条和最鲜明的政治品格。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一次次下团组,从关注校外培训,到关切询问村民们的电热炕,从看望医药卫生界委员时强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到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无不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鲜明的人民立场和深厚的人民情怀。全国两会闭幕后,在相继召开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扩大会议和全国法院学习贯彻2021年全国两会精神视频会议上,周强院长反复强调,人民法院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要继续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切实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百姓才能安居乐业,人民法院要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依法严惩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社会和谐安定,人民生活才能幸福安宁,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黑恶势力、拐卖妇女儿童、涉枪涉爆、盗窃、抢夺、抢劫、诈骗、涉黄赌毒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环境犯罪等突出犯罪的打击力度,综合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金融证券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等涉众型犯罪,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国家愈发繁荣富强,人民生活才能越来越富足美满,才能更多更好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当前,人民法院要紧扣“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依法履职、精准发力,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要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人格尊严。

  当前,人民法院要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创新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增强民法思维,让民法典切实走进百姓生活;要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审理好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和六个巡回审判点建设,充分发挥少年法庭职能作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对“互联网+”模式下新业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加强对医务工作者的司法保护,加大涉军维权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做到件件有回声,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努力提升基层司法水平。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起跑线上,各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原文链接:http://www.hebei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4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