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时间:2021-03-15 来源:新疆平安网 作者:佚名

  

  3月8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提及最高检发布“遭遇暴力传销反击案”“反抗强奸致施暴男死亡案”“阻止非法暴力拆迁伤人案”等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张军在报告中强调:诠释正当防卫理念和规则,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连续三年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它从报告中的流行金句,变成社会广泛接受、司法机关高度遵循的价值理念,显示了检察机关捍卫法治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和毅力。

  人们记忆犹新的是,2018年12月,备受关注的昆山“反杀案”被纳入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公安机关认定“反杀”者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在该案的要旨中写道,行凶已经造成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紧迫危险,即使没有发生严重的实害后果,也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发布类似案例,对司法机关准确科学地界定正当防卫起着指导作用。2019年和2020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因正当防卫不捕不诉819人,是前两年的2.8倍,再次释放了支持正当防卫、鼓励见义勇为的信号。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不仅是立法的要求,还是司法的底线。人们普遍关注司法机关如何判定正当防卫行为,是因为它关系到公共安全和社会正气,是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所在。面对不法者的侵犯,只有及时妥当地行使防卫权,才能制止不法侵害,尽可能地减少人身财产损失。

  法不外乎人情,自古皆然。对于普通公民来说,正当防卫不能成为一种“技术活儿”。毕竟,一般人面临突如其来的伤害,作出有效反应并实施防卫的时间极其有限,更不可能从容精确地分析防卫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支持公民的正当防卫,不仅要向社会和各级司法机关呈现指导性的案例,还要在公众中树立“邪不压正”的法律观念,只要确定遭受了非法侵犯,公民就有权利实施正当防卫,而不必瞻前顾后、贻误时机。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检工作报告还列举了如下数据: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3.8万人、不起诉4.1万人。检察机关对“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吴春红投毒案”“韩显辉故意杀人案”等冤错案件,坚持疑罪从无、有错必纠,建议改判无罪。

  “两高”报告亮数据、亮案例、亮规则底线,让老百姓更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者挺直腰杆、依法办案,公民勇于与犯罪行为作斗争、依法维权,“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形成高度共识,无疑将对违法犯罪构成强有力的震慑,进一步营造让人民感到安全的社会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xjpeace.cn/content/2021-03/09/content_277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