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吕忠梅:环境法典列入立法计划时机成熟

时间:2021-03-15 来源: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两会声音·关注法典编纂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适应立法新形式新要求,必须丰富立法形式,坚持既要搞“大块头”,又要搞“小快灵”,适时启动条件成熟领域法典的编纂工作。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脑海中闪现的第一个词就是“环境法典”。她认为,将环境法典编纂列入国家立法计划的时机已经成熟,建议分阶段启动环境法典编纂工作。

  

  吕忠梅担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研究会设立了中国环境立法法典化专项课题,组织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者开展相关基础研究并提出中国环境法典专家建议稿,目前已完成15个专题研究报告,专家建议稿及立法说明也已在2020年底前完成。

  

  吕忠梅组织的系列研究中,大多数学者主张环境法典编纂应从实际出发,将务实性、适应性和灵活性相结合,采用法典与单行法并行的适度法典化模式。

  

  “具体来讲就是以编纂实质性适度实现立法内容创新,保持环境法律体系的相对稳定性。保留相关环境单行法,对于复杂的环境事务,以及时出台或更新单行法的方式进行适应性增删、修正,减少法典可能存在的僵化弊端。”吕忠梅说。

  

  吕忠梅介绍,关于环境法典的总体构架,学界建议采取“总则+分则”模式。总则部分,应包含我国环境立法的目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环境标准等普遍适用的规范。分则部分,应包括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自然资源保护、能源与资源的综合利用、法律责任等内容。


原文链接:http://www.sichuanpeace.gov.cn/llqy/20210311/23981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