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立潮头 真抓实干 以“三有”争创活动积极推动咸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开局伊始,省院新一届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基于陕西检察工作现状和发展态势,聚焦新时代追赶超越目标,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吹响了陕西检察机关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发展的新号角。
一、提升政治领悟力,深刻领会“三有”争创活动的重大意义
(一)有进步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检察工作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就是退,慢进也是退,停滞不前只能让别人超越。因此要把自己当做最大的对手,围绕核心业务数据深入研判,制定长远规划,确定短期目标,以硬核举措自我追赶、自我超越,确保各项检察工作把旗扛、再进位。
(二)有站位是推动检察工作高点开局的精准举措。看不到差距就是最大的差距所在,看不到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隐患。立足现状、放眼全国,认清差距、找准定位,增强“没有走在前列也是一种风险”的忧患意识。向优秀看齐、向榜样学习,使更多业务数据进入全国前列,更多经验做法得到推广,更多工作受到肯定,创造典型经验、办理精品案例、选树标兵标杆,确保各项检察工作不掉队、走在前。
(三)有品牌是推动检察工作追赶超越的有力抓手。品牌是一个单位、一个集体的靓丽“名片”,要有创先、创新、创优意识,围绕特色工作,打造亮点品牌,集中力量做优做强,大张旗鼓表彰宣扬,着力扩大知晓度、提升“含金量”,努力形成有影响、叫得响,彰显检察工作辨识度的特色工作集群,确保各项检察工作立潮头、有亮度。
二、理清工作思路,科学确立追赶超越目标
咸阳市院召开党组会、业务形势分析会,围绕“三有”争创活动,认真研究部署,积极谋划推进,提出了围绕“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进前列”的工作目标,按照“创业绩、争进位,树标杆、创品牌”的工作思路,积极投身“三有”争创活动,实现咸阳检察工作的追赶超越。一方面,要围绕案件质量和数量评价指标项目,按照全省排名领先(1-2名)、前列(3-4名)、中等(5-7名)、落后(8名以后)4个等次,逐项确定站位目标。进入全省领先的指标要稳固保持优势,处于前列的指标要争取领先,处于中等的指标要跨进前列、争取领先,处于落后的指标必须脱离后进,进入中游、前列。另一方面,要牢固树立至善向好求极致的质量标准,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分工,结合自身职能任务,突出服务大局、为民司法、检察改革、信息化应用、队伍建设、党建融合等工作,加强研究筹划,创造性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完成工作任务,争取更多经验做法在全国、全省、全市推广,更多工作被省院、市委肯定,更多案件被选为典型案例,更多集体和个人被市以上表彰。
三、强化硬核措施,推动争创活动向纵深发展
(一)细化分解任务。聚焦推进纵向进步、提升横向站位、培塑特色品牌,深入贯彻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咸阳检察工作实际,制定7大类71项重点任务分解方案,把目标任务量化具体化,制定任务清单,夯实工作责任。参照省院确定的量化指标项目,逐项明确纵向进步年度目标,细化分解季度、半年达标任务。研究确定案件质量和数量评价指标项目、综合工作和专项工作量化数据指标项目,分别下发各条线参照执行。
(二)定期组织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研究掌握《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数据构成和影响因素,分析案件质量现状、态势,针对落后地区、落后指标,研究具体措施,加强对下指导。问题突出的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未采纳案件、刑事捕后无罪及不负刑事责任案件、刑事无罪生效判决及不负刑事责任判决案件要逐案复查,总结分析原因。
(三)持续大力开展“一院一品牌、一部(室)一亮点”活动。结合单位实际和工作特点,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对2020年度亮点工作品牌进行表彰,专题研究审定2021年各院(部、室)亮点品牌。在队伍建设、司法办案、廉政建设、党建等方面,集思广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敢为人先,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原则,积极培树各条线、各单位特色品牌、亮点工作,以特色亮点品牌带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整体提升。
(四)积极开展“五优”评选活动。按照省院“双优”通报表扬活动部署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五优”评选活动(硬核担当优秀办案团队、群众满意优秀检察官、团结奋进优秀部门、善于协作优秀助手、勤勉敬业优秀干部),进一步培养打磨公益诉讼检察、未检品牌、廉政教育基地、基层检务督察等特色亮点工作,及时发现来自一线、有温度、接地气,能够代表咸阳检察工作水平、文化价值和地域特色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表彰活动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和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追赶超越浓厚氛围,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再创佳绩、再上台阶。
(五)强化督导考评。将“三有”争创目标任务纳入督查督办,结合工作协调调度会、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检务督导面对面”、每月检察业务考核通报等,每月、每季度统计通报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推进落实措施。把“三有”争创目标纳入对各基层院、市院各内设机构目标责任考核和各级各类人员业绩考评体系,细化考核指标,优化计分规则,科学评估工作成效。
(六)营造良好氛围。设立内网专栏、外网专刊,及时反映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促进工作开展。充分利用官方媒体、自有新媒体平台,加强专题策划,大力宣传争创活动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营造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工作激情,掀起争创活动的热潮。
(七)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开展业务素能大学习、大培训,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能。利用全市检察工作会议、全市检察长研讨班、年终总结大会等时机,晾晒“三有”争创活动开展中取得的成绩,验收成果。将全市检察机关“三有”争创活动成效与落实“三项机制”结合起来,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褒奖,符合条件的优先任用;对工作敷衍、措施不力、进步缓慢、弄虚作假的,视情予以约谈、问责。
全市检察机关将在省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以天天向上、事事争先的拼搏斗志,勇立潮头、真抓实干,不断推动咸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作者:赵亚光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21/202103/12/96852_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