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执结2400余万元涉企纠纷案件助民营企业恢复生机

时间:2021-03-09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

  年初以来,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把持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障全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在全盟法院系统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执行专项行动,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截至目前取得良好阶段性成效。

  日前,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到阿尔山市执结标的额达2400多万元的涉企纠纷案件。该案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公司因企业经营困难,拖欠房屋拆迁补偿款达2400余万元。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围绕解决民营企业的迫切司法需求,从努力营造民营企业良好营商环境角度出发,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鑫同志高度重视此案的执行工作,第一时间向盟行署领导汇报案情,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研究具体解决方案,并指派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伟率队赴阿尔山市开展本案的执行工作。

  

  在执行过程中,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详细了解涉案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流动、还款能力等相关情况。基于执行标的额巨大,考虑到企业正常生产运营对于地区经济增长、员工安置就业等方面都有较大影响,一方面向涉案企业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分析不履行义务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社会后果,且案件拖得越久,由此产生的利息日益增长,对企业的信誉影响也越大;另一方面,对申请执行人耐心解释,请其理解和体谅企业经营的难处。经过努力,双方达成初步还款计划,申请人自愿放弃部分欠款和利息,被执行人也明确了还款意向和还款方式,该案得到有效解决。

  在此次涉企案件执行过程中,得到了盟行署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确保涉企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sfdt/fy/444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