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婚姻登记员
◎牟伦祥 说起婚姻登记员,大家首先想到的是一个神圣而浪漫的职业,一定见识过许许多多风花雪月的故事。事实上并非如此,他们经年累月工作,经历的故事倒不少,但有关风月的却不多。 1984年,我18岁,刚参加工作,在老家乡政府任民政干事兼婚姻登记员。那时领结婚证的程序比现在简单得多,不需要结婚照,不需要婚前体检,只需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从村、乡开具年龄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填写结婚申请表后过10天考验期,如无异议即可领证。 1986年阳春三月的一天,一对青年男女找我办理结婚登记,男的五官俊朗,女的高挑漂亮。按程序,我查验户口年龄、核实婚姻状况、询问恋爱过程,当明白无误后,让他们填写结婚申请表。男方很快填写完毕,女方却磨磨蹭蹭。 我打听原因,男方能言会道,当初承诺结婚登记时送女方一笔彩礼,结果到了这天,男方毫无诚意,女方坚决不干。我当场对二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结婚是人生一件大事,附加条件也好,不附加也罢,但必须是自己真实意愿的表示,强扭的瓜不甜,现在女方不愿意填申请表,肯定不能发证。后来,这对青年男女劳燕分飞了。 人世间,刻骨铭心的爱情都值得尊重,走进婚姻大厦也是众盼所归,但往往好事多磨。男青年小张憨厚朴实,在打工期间与邻县女青年小王互生情愫,暗定终身。但他俩这桩姻缘却遭到女方父母极力反对,阻止村干部为小王开具证明。小王以死抗争,无济于事。此事一拖三年,两人仍未踏进婚姻的殿堂。 那是一个夏季的傍晚,夕阳西斜,暑气未退。爱得死去活来的小张、小王一路啼哭来到我办公室,寻求政府的帮助和撑腰。我听完他们凄婉缠绵的爱情故事,决定运用法律赋予婚姻登记员的权力,成全这对现代版的“梁山伯与祝英台”。 第二天一早,由小王、小张带路,我们乘了两小时客车走了3小时山路,来到小王所在的村子。小王不敢见父母,在离家不远处的山凹躲藏,我只身前往。当我向她父母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对方暴跳如雷,骂政府多管闲事。我释法说理,他们充耳不闻。我只好向村乡干部了解情况,干部反映父母干涉属实,小王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回来之后,在小王没有任何证明的情况下,我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给二人颁发了结婚证。正气压倒邪气,这件事后,父母干涉儿女婚姻的现象在全乡大为减少。 顺便提及一下,1990年,我和妻子早过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我的结婚证是自己给自己颁发的,一切程序合法有效。其后妻子多有调侃:“我们结婚证无效,是你自己填写的。”我报之一笑。不知现在婚姻登记人员的结婚证是不是自己办理,没时间打听。 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有结婚就有离婚,如果婚姻走到尽头,幸福醒来都是泪,那么离婚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一个初冬的早晨,天空飘着冷冷细雨。一对年过半百的夫妇前来办理离婚手续。阿姨52岁,脸上布满了岁月的沧桑,她边抹眼泪边控诉丈夫,填表的手都在不停地颤抖。 原来,阿姨对家庭的付出远比丈夫多,可丈夫的心却没在这个家,他唯母命是从,一直把阿姨当成外人,吵架打架成为家常便饭。多年鸡飞狗跳的婚姻,把双方折磨得疲惫不堪,形同陌路。如今儿女已成家立业,老两口决定不再同床异梦,坚决要求离婚。 离婚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感情破裂,我见阿姨的婚姻和好无望,很快给他俩颁发了离婚证。后来,两人在安度晚年的时光中,各自找到了如意伴侣。 工作讲策略会收到不一样的效果,也有人来离婚,我故意把他们“晾一晾”。嘿!别说,这一“晾”,真有人就不离了;有的人听说还要签个离婚协议,索性扭头就走。那些年,我乡离婚数仅占结婚数的2%,算是很低了。 岁月流转,往事如昨。我当5年婚姻登记员,既目睹过甜蜜幸福的时刻,也见证过撕心裂肺的场面。古今多少事,付诸笑谈中。如果婚姻是一幕剧,我见过剧始和剧终的样子。 (作者单位:市检察院第二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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