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行动① | 法治的阳光 女神的呵护

时间:2021-03-09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春意融融,百草吐芳。在第111个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学法用法意识,积极营造关爱妇女的浓厚氛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纷纷开展活动,弘扬法治精神、传递法治温暖。用法治温情引导“女神们”学法、守法、尊法、用法,使广大“女神”,既成为依法保护的对象,也能成为法治建设的宣传者、参与者、实践者。

  枣 庄

  巾帼行动① | 法治的阳光 女神的呵护

  巾帼行动① | 法治的阳光 女神的呵护

  在第111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和第58个”学雷锋纪念日到来之际,枣庄市司法局结合枣庄市提出的“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组织女律师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代理机制”专项活动暨“春风三月、送法进企”普法宣传活动,传承雷锋精神,弘扬志愿服务,为实现工业大发展、经济大提速、产业大提升提供法治的力量。

  烟 台

  巾帼行动① | 法治的阳光 女神的呵护

  巾帼行动① | 法治的阳光 女神的呵护

  在国际“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3月5日,烟台市律师行业团工委组织青年团员律师到芝罘区上尧桦林小区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律师用居民生活中常见的六个家庭矛盾典型案例阐释了《民法典》中关于妇女权益保障的规定,介绍了遭遇家庭暴力后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及自救的方法和途径,并对离婚冷静期、个人信息保护、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等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进一步引导广大女性朋友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自觉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潍 坊

  巾帼行动① | 法治的阳光 女神的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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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市司法局在第111个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结合纪念建党100周年和精神文明创建,组织开展系列纪念活动,充分展示了司法行政系统女性的风采。

  开展党史教育,激扬巾帼之志。自3月5日起,举办“巾帼心向党 奋斗新征程”系列展览,分六个单元展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女性投身国民革命、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及新中国建设的光辉历程。组织志愿活动,奉献巾帼之力。结合学雷锋纪念日,于3月5日上午组织女性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到奎文区樱园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困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现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活动共发放法治宣传材料200余份。组织标兵评选,点亮巾帼之星。发起“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活动,各县市区司法局、各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参与评选推荐。经过各级评选推荐和组委会审核评议,最终确定25个先进集体为“巾帼文明岗”、50名优秀个人为“巾帼建功标兵”,充分展示了在机关、司法所、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各个岗位默默奉献的新时代女性形象。

  威 海

  巾帼行动① | 法治的阳光 女神的呵护

  巾帼行动① | 法治的阳光 女神的呵护

  为庆祝第111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威海市司法局立足职能,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女职工开展“巾帼普法”系列活动,着力维护妇女权益,为全社会女性奉献上别样的节日礼物。

  开展专题普法。联合山东康桥(威海)律师事务所,在“双报到”社区古岭社区举办“妇女法律维权”专题讲座。女律师采取解读法律条文和剖析现实案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家庭暴力、离婚、遗产纠纷等事项中妇女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等问题进行了讲解。贴近百姓普法。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巾帼普法”志愿队,在局机关驻地附近人流量较大的路口、超市等场所,发放民法典、宪法读本、法律宣传彩页等各类普法宣传资料,认真解答群众咨询,广泛宣传维权方式和途径,引导群众特别是广大社会女性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活用网络普法。组织机关女干部录制女性权益保护普法小视频,对“离婚冷静期”“居住权”“离婚经济补偿”等《民法典》中涉及女性权益的新规定做出解释,视频同步在“法治威海”微信公众号、抖音和头条号发布,通过更加生动、鲜活、接地气的网上法治宣传活动,推送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旨在引导广大女性运用法律武器充分保护自身权益。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103/8ad09b1b-69f9-44bb-aac2-dbb6b861db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