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发202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部分数据的通知

时间:2021-03-09 来源: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 作者:佚名

  

  各交警支队:

  根据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相关数据,现将2021年度我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部分数据传发如下:

  一、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160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80元/年。

  二、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0487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339元/年。

  2020年各行业平均工资等相关数据,以福建省统计局公布数据为准。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21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gat.fujian.gov.cn/zwgk/zxwj/bmwj/202102/t20210226_55412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