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司法局“六落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稳定

时间:2021-03-02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

  春节来临之际,锡林郭勒盟东乌旗司法局采取“六落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稳定预防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民生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开展。东乌旗司法局制定《关于开展平安创建重点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在东乌旗范围内积极组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以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阶段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确保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进一步落实“两类人员”监控工作。由局机关统一安排部署,各苏木镇司法所主抓落实,深入开展对“两类人员”不定因素的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并严格做好台账记录。举办社区矫正对象春节期间警示教育活动,强调春节期间应遵守的规定、行为规范及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联合“两类人员”所在地派出所、嘎查社区及其家属,做好联合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行动去向,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是进一步落实法律服务的工作职能。加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更好地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全力帮助他们解决劳资纠纷等涉法问题,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当事人依照法律程序正确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全力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防止纠纷激化,营造节日和谐氛围。

  

  四是进一步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民委联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蒙文版)赠书仪式,向牧民群众发放了300余册书籍,同时就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进行详细讲解,将法律条文的应用同广大牧民群众日常生活相结合,让大家通俗易懂地感受民法典的魅力。并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带动普法宣传教育,通过调解具体矛盾纠纷,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政策,积极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合法合理地解决矛盾纠纷。

  五是进一步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活动的开展。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通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并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厉行节约的自觉性,加强言论引导,广泛宣传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务实节俭组织好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等活动。

  

  六是进一步落实春节期间值班应急工作。严格落实东乌旗司法局维稳安保、值班备勤、零报告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手机、值班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并做好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真正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对重大或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和事件的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第一时间妥善处置、第一时间化解。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sfdt/sfxz/2021-02-07/44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