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刊登五原县检察院借鉴高检院指导性案例办理樊某某集资诈骗案件的典型做法

时间:2021-03-02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

  1月17日,检察日报在《指导性案例:刺破迷雾解你难题》中刊登了五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徐静借鉴高检院第十批指导性案例中的“周辉集资诈骗案”办理樊某某非法集资案件的典型做法。这不仅是一名检察官的实务办案经验,更是五原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保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为地方经济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的缩影。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涉众型案件、网络媒体关注案件、各方严重对立的案件逐渐增多,五原县检察院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践行“忠诚为民”的执法理念,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秉承“打击犯罪要精准,法律适用要精准”的办案宗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对于司法实践中法律或相关司法解释未做出明确规定疑难复杂案件,以办案为中心,拓宽执法办案思路和理念,充分借鉴高检院指导性案例、高法刑事审判参考等指导案例或司法判例指引司法办案实践,多渠道、多维度、多触角解决办案难题,确保案件质量。

  指导性案例在司法实践办案中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及时性等特点,对于解决司法实践中疑难复杂案件、统一司法尺度、规范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当前,高检院指导案例已经成为检察官的办案锦囊,检察官通过学习、借鉴指导性案例以及其中蕴含的法律精神内涵,不仅可以为自己办理同类案件提供新的视角和维度,而且解决了实际办案中的争议,更有利于提高办案质效,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体会到公平、正义。(李卉 徐静)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sfdt/jc/2021-01-19/436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