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鄂尔多斯检察公益诉讼这一年

时间:2021-03-02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

  鄂尔多斯市公益诉讼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自治区院的工作部署和市院党组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的重大使命,围绕人民群众对公益司法保护需求,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服务大局能力提高一步

  这一年我们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严治“传染源”:

  

  制定《关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强化疫情源头治理专项活动实施细则》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专项活动,助推斩断野生动物交易利益链。共查办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刑事案件48件61人,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3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19 件,为国家挽回生态损失204000元。针对我市未制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的野生动物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相关规定造成出现刑事撤案的后果,向林草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尽快制定相关规定,抓好疫情防控在公益诉讼检察环节有效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这一年我们强化责任,扎实推进煤炭资源领域国有资产保:

  

  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挽损追损”维护公益的工作核心,紧盯低价转让探矿权、欠缴矿业权出让收益等违规违法问题,开展煤炭资源领域国有财产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办理案件线索104件,立案4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件,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建议或提起诉讼,督促收回税款、土地出让金、人防异地建设费等国有资产3亿余元。

  这一年,我们有力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

  

  从严惩处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77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2件。通过办案,督促修复被非法开垦的林地、草原1255亩,督促清除处理各类生活垃圾11200吨,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的企业2家,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5494452元,保护被污染的林地121.95亩。与地方政府协调划建检察公益林,规划面积1359亩,用于违法行为人异地补种树木,切实让违法者为恢复环境买单。

  

  恢复前

  恢复后

  

  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9件,涉及生态修复赔偿金37万元。

  

  整改前

  整改后 守护美好生活靠前一步

  这一年我们用心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活动,重点针对未成年人控烟、电子烟安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处方药及过期药品安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直接入口食品”的食品安全、家庭作坊食品安全、生鲜、速冻产品安全开展专项行动,从源头上保证食品安全市场的“零死角”。全年摸排食药领域案件线索8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7件,其中涉及销售有毒害或不符标准类案件25件,网络餐饮加工违法类5件,农贸市场违法类16件,校园周边违法类16件,保健领域违法类1件,速冻行业违法类5件,医药安全类9件。

  这一年我们积极稳妥探索“等”外领域案件,最大限度保护社会公益:

  两级院在完成统一工作部署的同时,开展“个性化”专项监督活动,积极探索监督“等”外案件,伊金霍洛旗检察院就高压线与地面植被距离过近而存在火灾隐患的问题,组织“树线矛盾”整治专项监督活动、准格尔旗检察院、乌审旗检察院检察建议指向清明节扫墓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问题、鄂托克前旗检察院为保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对窨井盖破损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99件,立案612件,提出检察建议506件,提起诉讼47件。多措并举有提升公益诉讼检察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契合度,杭锦旗检察院办理的毛不拉孔兑清理整治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评为全国优秀公益诉讼案件。 探索创新迈深一步

  这一年我们更多措施推动形成协同共治的格局:

  

  实现了两法衔接平台与法治政府智能一体化平台执法数据的互融互通,实现了全市360家行政单位执行信息的共享。

  

  与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并形成《关于提高办理涉及公益损害刑事案件质效的工作办法(试行)》,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提起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管辖问题的会议纪要》,强化司法配合,提高诉讼效率,实现公益诉讼价值。

  与行政机关互派干部交流工作机制,出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互派干部交流的意见》。营造公益领域社会协同共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实现公益保护价值。

  这一年我们更多创新广辟案源线索:

  

  全市两级院上线运行“公益诉讼线索分析系统”,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助力公益诉讼线索信息的分析和挖掘,促进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东胜区检察院推出“公益诉讼监督二维码”、达拉特旗检察院聘请公益诉讼网格员、康巴什区检察院聘用公益保护观察员并出台全区首个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鄂托克检察院推出“公益诉讼随手拍”小程序等做法,进一步公益诉讼职能宣传,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公益监督的积极性。

  这一年我们以更好方式提高检察建议效能,不断提升社会综治能力:

  

  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部门积极联动,共同推进生态修复专业化,制定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不断提升检察建议内容具体性、可行性及恢复性司法指导。东胜区院创新推出“检察建议+ ”工作方法,制发检察建议的同时,以函的方式附向该机关提供或推荐各地针对所涉问题治理好的经验和做法。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紧盯检察建议回复期和行政机关承诺的整改期,强化跟进监督。达旗院创新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提升了检察建议刚性和社会支持度。全年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6件,其中行政机关整改468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物1226.3吨,督促回收人防异地费等欠缴的国有财产23640.76万元。诉前检察建议已成为我院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保护公益的常态化手段,开创了检察机关公开司法和行政机关严格执法良性互动的新格局。 驰而不息不负时代重托

  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全新职权,肩负着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期待。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公益”这个核心,以更大格局、更大责任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筑起新的司法屏障。守护美好生活,检察公益诉讼一直在路上。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sfdt/jc/440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