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新平县探索“四自”模式助推基层治理

时间:2021-03-02 来源:云南长安网 作者:佚名

  

  

  玉溪市新平县新化乡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积极探索实践以党建为引领,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四自”基层治理新路子,画出和谐稳定“同心圆”,助力乡村振兴稳发展。

  

  优化自我教育,汇聚基层治理“正能量”

  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内容,切实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党员队伍向心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坚持以文化育德,充分挖掘传统文化、乡土文化精髓,将优秀传统美德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家风建设、融入服务群众,切实提升群众道德修养、匡正群众价值观。弘扬“重孝”“尚贤”等中华传统美德,涌现出“星级文明户”1570户、“最美家庭”129户、“道德模范”17户、“好媳妇”32人、“好婆婆”23人。通过典型引领,良好的家教家风在新化乡蔚然成风。

  

  深化自我管理,画好基层治理“同心圆”

  充分发挥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围绕“村域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环境卫生、移风易俗”等内容健全完善村规民约,组建村民代表会议、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村规民约执行委员会四个自治组织,让村民自立规矩、自我管理。在推动全乡重点工作和村组重大项目过程中,充分利用村民代表会议实现民主管理,如:人居环境整治“六项措施”的提出及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改革的实施,米渣区、罗母租达等小组的整体搬迁项目的实施等都是由村民代表会议议定。实行村民婚丧喜庆红白理事会审批,每次不超过40桌,禁止生日宴、乔迁喜宴请,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促进农村移风易俗。实行“一事一议”以来,各村组相关事项的决策管理得到规范,凡涉及群众的事项均通过村民议事确定。近年来,村民参与集体公益事项、组内事务议事共107起。“一约四会”让群众在村务民事上拥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不断推动村民自治机制的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拓宽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制度化渠道,不断吸纳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农村公共管理,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细化自我服务,找准基层治理“公约数”

  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将治理寓于服务之中,将“村组包办”转变为“群众自治”、将“为民做主”转变为“自我服务”。一是党建网格全覆盖,深化“红色”治理。按照“地域相连、规模适度、户数相均、无缝覆盖、工作落地”的原则,整合党建、综治、计生、人居环境整治等各类网格,优化党建引领“一网全覆盖”管理。进一步划精划细治理“小网格”,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负责网格、党员干部包联网格、群众治理网格制度,拉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包围全覆盖的一张基层治理网,凝聚基层治理工作合力。二是治理网格全升级,做实“暖心”治理。突出发现解决问题“快、准、稳”、服务群众“专、细、暖”,形成“1名乡级网格长+1名村级网格长+1名小组网格长+N名网格员”的网格组织架构,连通网络关键节点,坚持小组网格长及网格员联系群众到户,形成“户户有人管、家家有人找”的治理服务工作局面。加强网格资源配置,推动资源管理的精准化和精细化,把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志愿服务下沉到网格,精准投送到千家万户,实现资源在基层整合、服务在基层拓展、问题在基层解决、民心在基层凝聚。

  

  强化自我监督,提升基层治理“净化力”

  制定《村民代表议事规则》,将村里的大事小事摆在桌面,请党员群众参与、由党员群众做主、让党员群众监督,通过“阳光”村务促进乡村和谐。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村(社区)成立村规民约执行委员会,运用自治组织的方式,对违背村规民约的村民进行规劝、约束。如:把“在公共区域的畜禽属无主鸡处理”写进村规民约,由村规民约履行小组不定期处理无主鸡,所得款项归该小组所有,实现了畜禽圈养;针对群众浪费饮用水的问题,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改革,通过一事一议确定小组水价,收取的费用用于水利管理员报酬及管道维修,推进整乡供水一体化、社会化。

  

  “四自”模式的启示是: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是高质量推进基层治理的核心。各级党组织书记都是“火车头”“领头雁”,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基层群众的前沿核心。在新形势下,建设坚强有力的村党总支领导班子,特别是选好配强村级党总支书记尤为重要。坚持基层群众自治,是高质量推进基层治理的保障。只有使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才能促使群众共同参与公共事务,自己创造自己的幸福美好生活,才能将党的政策转换为群众自觉行动,从而集聚力量,形成合力,从根本上助推乡村振兴。


原文链接:http://www.zfw.yn.gov.cn/sdjs/pajs/202101/t20210103_10418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