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方案》

时间:2021-03-02 来源:贵州长安网 作者:佚名

  (汪峰)为进一步创新法律服务方式,丰富法律服务内容,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遵义市司法局在精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遵义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方案》,进一步统一建设标准,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对全市全面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该《方案》提出了遵义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总体目标,明确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盘活、做优、做强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做到服务全覆盖,供给高品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整体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跨越,让人民群众共享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18年底,全市要全面完成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在全市范围内总体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方案》对遵义市、县(区、市)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名称、服务场所、功能职责、建设标准、人员配备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对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等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切实解决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标准长期不统一的问题。《方案》明确了6项具体工作举措:加强市、县(区、市)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市、县(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在临街一层,分设办公区、服务区和等候区,服务区设置法律援助岗、法律咨询岗和综合接待岗等基本岗位,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导引行政审批、司法鉴定等业务,指导考核辖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工作。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工作站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或当地政务中心建立或独立设置,在充分利用司法所现有人员力量的基础上,有效整合乡镇(街道)和村(居)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等力量参与窗口接待,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初审,导引其他法律服务。加强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建设。在村(居)一级,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村(居)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由政治素质高、热心公益法律服务以及熟悉农村、社区工作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负责开展法治宣传、纠纷调处、协助起草修订村规民约等工作。每个村(居)还将培养3~5名“法律明白人”,帮助法律顾问开展日常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建设。搭建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区、市)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司法所牵头建立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及时答疑解惑,化解矛盾,有效宣传政策法规。县(区、市)司法局牵头建立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为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法律事务提供法律解析、政策指引和业务指导。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市、县(区、市)两级司法局安排专人值守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充分发挥热线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法律知识宣传、指导群众依法维权等综合性服务功能。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全面同步接入“12348贵州法网”,全市所有法律服务服务机构信息及法律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全面同步录入网络,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服务、网上监督,让群众通过计算机、手机登录“12348贵州法网”即可获得公共法律服务。
该《方案》还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评估考核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市司法局将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专项验收检查活动,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14个县、区(市)开展实地检查和暗访,检查考核的结果作为各基层司法局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原文链接:http://www.gzpeace.gov.cn/info/1411/268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