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借款闺蜜闹翻 细调解握手言和

时间:2021-03-02 来源:陕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1月25日,在渭南市大荔县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内,传来阵阵笑声,原告张某与被告陈某消除了心中芥蒂,二人你一言我一句说笑着,严肃的审判庭变得其乐融融。

  张某与陈某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张某与陈某曾是多年的同事关系,在以前的工作中以姐妹相称。2014年,陈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约定月利率为2%。借款后陈某给付了2万元,后再未还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案情清楚,原、被告又是多年的同事,法官决定调解该案。

  法官第一次组织调解时,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因双方态度坚决,调解中断;第二次调解时,在法官耐心解释下,双方态度有所缓和,但二人仍各执己见,原告不愿意放弃利息,并要求被告立即偿还所有欠款及利息,被告请求原告放弃利息,并分期付款,调解出现僵持状态;第三次调解时,法官对二人分别单独谈话,向原告讲清楚案件利弊,向被告讲清楚法律规定。经过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劝说,张某与陈某想起了昔日姐妹情,心平气和讨论调解意见。最终,原、被告各自退让一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两姐妹重归于好。

  (记者张建锋通讯员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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