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公正裁判价值 弘扬引领传统美德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在司法裁判中深入阐释法律法规所体现的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和公民价值准则,为人民群众在实施见义勇为、正当防卫以及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时,在遇到“扶不扶”“劝不劝”“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难题时,亮明立场,辨明方向,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
同舟共济、守望相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现实中好心扶助老人反被讹诈、劝解他人被反咬一口、制止有违公序良俗行为反而惹火烧身等事件的时有发生,又不得不让一些行善者陷入“扶不扶”“劝不劝”“管不管”的纠结中。最高人民法院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司法工作部署中,强调要以公正裁判价值导向引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传统美德,并以此破解“扶不扶”“劝不劝”“管不管”等问题,无疑意义重大。
近年来,有关“扶不扶”“劝不劝”“管不管”等涉及传统美德的话题始终引发高度关注。其背后固然有诸多的因素,但法律对不知恩图报反而诬陷行善者的人没有常态依法惩治也不容忽视,它让部分作恶者有了“反咬”行善者的冲动。
因此,在“扶不扶”“劝不劝”“管不管”等问题已成为现实中不少行善者两难选择的情况下,及时以司法公正裁判对反诬行善者的违法行为进行必要惩戒,是司法审判的基本职能,更是依法传承和弘扬传统美德的现实需要。只有充分发挥司法公正裁判价值导向的引领作用,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好人必定有好报”,从而更加有效地助力良好道德风尚的回归和弘扬。
破解“扶不扶”“劝不劝”“管不管”等难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共同发力,但司法公正裁判价值导向的引领不可或缺。这是因为,司法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其本身所固有的惩恶扬善之功能,对不知恩图报反诬好人的恶行是能够起到依法遏制的积极作用的。
尤为重要的是,与用道德的谴责来倒逼不知恩图报者回归良善的做法相比,司法公正裁判的一个个鲜活案例,就是一部部生动的法治教材,更能对不知恩图报的反诬违法行为起到潜移默化的威慑和规制作用。用司法公正裁判价值导向引领传统美德,其最大的优势在于能以法律的强制约束,让反诬者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通过对其法律责任的严肃追究,让公众对这种既缺德又违法的恶行引以为戒,从而在更大范围内助推知恩图报良好风尚的形成。
一言以蔽之,破解“扶不扶”“劝不劝”“管不管”等难题,并以此传承和弘扬传统美德,离不开司法公正裁判价值导向的引领。当司法公正裁判价值导向的引领形成标配,再辅以符合社会基本预期、契合社会价值共识的道德和行政等其他有效手段,反诬行善者的不法行为必能得到有效遏制。
(张愚)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21/202102/22/96555_0.html